FunX wrote:小小小 小弟760T...(恕刪) 為了保護懷孕的妻子,我會往死裡打狗急都會跳牆了更何況是人,誰知道他會做出甚麼更瘋狂的事情書讀比較多就可以當學者笑死人了,這些所謂的學者,專家只會出張嘴而已對台灣社會沒有甚麼幫助,反而在助紂為虐689T 永遠忠誠
ganlingyang wrote:當你用擒拿手法壓制對方時、很容易就能從對方的掙扎力道知道勝負已分、但是卻一直死裡打到對方氣絕就真的殺紅眼了。 看來你跟法官是同等級的........完全沒有實際經驗的那種....而且,他們是在比賽嗎?還勝負已分啊 擒拿後對方完全沒有抵抗的力道,並不表示你放鬆之後,對方就不會抵抗...
ganlingyang wrote:對啦、所以你在學校...(恕刪) 跟同學打架的時候應該沒人會去設想對方手上有凶器吧?跟小偷或著強盜打架卻不設想對方可能凶器而用擒拿...藝高人膽大是不用往死裡打 只是想要用擒拿甚麼制伏對方我只能說呵呵警察跟特勤敢這樣用是因為身上有穿防具加上人數優勢的 即使如此 殺警案也不是沒發生過要保護別人有個最重要的立場就是絕對不能輸是不見得要贏 但是輸了的話就會連被保護的人都一起受傷甚至送命所以會讓自己受傷機率增加的打法是盡量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