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pherdguy wrote: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說,遠通應算已「履約」完成收費員全數吸收後,持續關懷收費員,甚至提供免費電腦課程,希望提升收費員職能,並持續為有工作意願者進行工作媒合
看來遠通還是有持續提供輔導
就不知道買帳的有多少了
老實說之前連工作媒合都沒去的那120位
也很難期待他們會參加
人助自助啦 他們都不參加了 在我看來就是自我放棄
遠通是能拿刀逼著他們嗎
大大的說明 非常好..
因為若是如同 新聞所說 :
遠通電收發言人的言論..
重點應該在於
1.遠通是否已經「履約」完成收費員全數吸收。 遠通說有, 但是實際上呢 ??
2.持續關懷收費員,甚至提供免費電腦課程,希望提升收費員職能。
這是非常正面的做法 非常值得鼓勵 .. 但是 沒有說明 到底做了沒 。
有提供 未必代表有人上課 ,有持續關懷 未必代表真的有落實持續下去。
這些都可以數據化,上課地點,開課資訊,關懷訪談次數與人數等等.....但是卻沒有提供數據化資料。
3.並持續為有工作意願者進行工作媒合。
以上 所謂的 有工作意願者
依照小弟的解讀是.....
目前仍沒有完成轉職的 收費員 (非接受自行求職津貼的收費員,或是轉職後離職收費員)。
因為 必須仍有工作意願, 遠通 才需要幫忙協助媒合轉職。
要不然 就屬於 不可歸責於遠通的條件。 (若收費員不要上班,但是遠通硬要塞工作給收費員???)
所以收費員 還是要積極參與轉職.
不過 新聞內容的重點還是在....
交通委員會決議凍結交通部付給遠通電收一半委辦費(約八.五億元),直到收費員轉置成功為止。
這下 遠通 跟 高公局 要開始跳腳了...
a. 若要凍結 遠通 的一半委辦費,這金額 看起來 比罰款還高, 當然只是凍結,還是可以拿得回來。
b. 現在收費方式,以專款專戶收取在專用帳戶,可是該帳戶的所有權是國庫嗎??
高公局 要如何才能凍結這一半的委辦費, 到今年年底前已經給了多少的委辦費 ??
看來 高公局 是不可能 辦得到的。
號稱8.5億元 ,只是再次讓民眾失望,給民眾看說我要這樣做,實際上 未必辦的到。
如同高公局 早就公告 6月30 要開罰 50萬/日... 實際上 未必辦的到。
PS. 立法院 委員會決議等同於法律, 但是 依小弟看 在某些財團與官員 認為 等同於放屁。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