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言炎炎 wrote:還好沒放到她口袋
我真的沒辦法不想到他母親薛凌
就想到有人開銀行,可以叫中華郵政放100億到她銀行去...(恕刪)
array5438 wrote:
小弟不是學法的
array5438 wrote:
從 91 年以後新法........軍港+軍用飛機場都算要塞堡壘
不需要命令公告
Trombone8962 wrote:
看在你自己說你不是學法的份上
我小小提醒你一下
.... 恕刪
Trombone8962 wrote:
貴婦團不是用團體參訪名義進去
而是用會客名義進去,且經基地主官同意才進去的。至於進去有沒有超出會客容許範圍...恕刪
array5438 wrote:
小弟不認同: 會客就可以戴頭盔登上阿帕契在面板前拍照....所以請不要瞎掰
真的已經超出會客的容許範圍...錯了就是錯了...不用在瞎掰...(恕刪)

allen_yeh wrote:
沒有人會說 勞乃成 李蒨蓉這群人的行為是對的
只是是屬於違紀 還是違法有爭議
就台灣目前現行法律 不違法而已
勞乃成及其他軍人的懲處是否適當 是另一個問題
array5438 wrote:
2.倘若 飛行頭盔 屬於機敏性裝備是機密裝備
3.為何台灣的軍用品要美國來認定是否是機密
array5438 wrote:
1.倘若 601 屬於要塞堡壘
array5438 wrote:
國防部真的是把軍人的軍紀拿來當成大便隨地踐踏且臭名昭彰.......
piwu0531 wrote:
如果沒有在旁官軍制止的話 , 一般老百姓怎知道哪個可拍照哪個不能拍 ?
而且AIT早就說明過 , 李蒨蓉拍的那些根本不是機密喔 ~
當然 , 國防部還是有懲處相關人等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