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遺囑曝光 二房張國煒升總裁 大房不滿片面宣布


Nuke worker wrote:
好吧,那法院動作迅速馬上裁定指派第三方獨立公正執行人取代那四位,
請問這公正執行人要去哪裡拿到那張大房、二房都蓋章的遺產分配同意書?(恕刪)


亂七八糟的法律觀念....希望你不是大房的法律幕僚

遺產分配同意書不是執行遺囑的該當必要條件.如果有預留遺囑, 遺囑位階高於遺產分割協議書

請去查一下民法第1187條.

不知道哪裡來的錯誤觀念, 一定要大家都同意了, 遺產才能分配. 那幹嘛列遺囑?

除非證明遺囑是假造或是違背張榮發的清楚自由意志, 否則執行人有義務執行遺囑.
大房若是有異議, 可以提起訴訟

大房最多就是拿特留份, 而且特留分要主動積極主張, 否則是可以沒有的.

六藝君子 wrote:
亂七八糟的法律觀念....希望你不是大房的法律幕僚


我想建議閣下明天就去找二房,承諾他下個月可以把遺產過戶完畢,我想閣下絕對有資格要求二房付你上億的律師費


Nuke worker wrote:
國稅局辦事情不是看邏輯的,
沒有依法拿出雙方蓋章的遺產分配同意書,國稅局就是不會解凍遺產,二房要去哪裡領錢?(恕刪)


昏倒...

國稅局是要根據遺產分配協議書來課徵遺產稅, 國稅局要怎麼凍結遺產? 大哥你改寫中華民國民法跟稅法了
請受小弟一拜!! 喔, 不對, 還逾越了憲法財產權.....吼塞雷啊!!

在實務上, 如果有預立遺囑, 遺產分配協議書就是把遺囑照抄, 一切照著遺囑走.

覺得快被某些固執的錯誤觀念搞得快花轟了
六藝君子 wrote:
我不認為遺囑有違法...(恕刪)

如果要說不認為有違法,要把理由述說出來唷

第 71 條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
,不在此限。

第 1187 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所以基本上來說,遺囑已經無效了...

當然,可以有其他的解套方法

第 111 條
法律行為之一部分無效者,全部皆為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則
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但是要怎麼除去無效的部分,就是要在法庭上的訴訟能力了
而能除去的部分頂多就是照特留分去作分配的話
大房光靠人數多就還是能拿下不少的部分
再照原本持有的股權,張國煒一樣當不了頭

這場爭產的戰爭,基本上來說張國煒光是人頭輸人就幾乎是必敗了

而如果遺囑沒有照著民法1186條~1198條的要件去完成的話
整份遺囑是無效的
不管怎麼算張國煒都是輸面居多
就像前面有人說的如果當初妥協的話
大房或許還給他留個航空的董座給他
然後再用往後時間去製造大房間的矛盾
慢慢去擴充實力還有機會能登大位

而他這麼一搞,等於直接讓大房大團結了,就像現在這樣怎麼玩怎麼輸

Nuke worker wrote:
我想建議閣下明天就去找二房,承諾他下個月可以把遺產過戶完畢,我想閣下絕對有資格要求二房付你上億的律師費恕刪)


又進入無窮迴圈了

執行人不執行,執行人不執行, 執行人不執行
要說幾百次啊?

所以二房才要先控告執行人, 如果勝訴法院可以指派公正第三方為遺囑執行人, 不需要全部家屬同意.

如果二房願意付上億的律師費, 我倒可以考慮接, 雖然法務不是我的主業. 只是這麼簡單的案子, 二房沒這麼蠢.

現在只是大房的周邊勢力以及媒體朋友比較多, 所以才在不斷散布錯誤法律觀念啊.

Nuke worker wrote:
我想還是如先前的建...(恕刪)


離題一下,遺囑正本現在到底在大房那裏還是二房,過兩天會不會憑空消失?
EAPON wrote:
如果要說不認為有違法,要把理由述說出來唷(恕刪)


這太容易了.

二房只要把特留分拿出來分給大房就沒事了.

抱歉, 我很懷疑您真得了解第 1187 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遺囑無效是大房一心一意想要的, 但是這需要提起訴訟. 光靠拔這個, 拔那個, 是達不到的.

我反而覺得大房沒招了, 因為很明顯地, 大房不想上法院, 不想遺囑被執行, 不想二房拿到任何好處.
可是除了運用多數股權排除二房, 接下來還能做甚麼? 還敢做甚麼? 做來做去就是拔董事職務罷了.

看起來似乎二房反而想開了, 經營權不爭了, 我就拿扣掉特留分的遺產, 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但是就算大房拿到特留份之後, 二房遠走高飛了, 你以為就結束了嗎? 好戲才正要上場.

大房有三個兒子, 到時誰當老大? 長榮集團要上演活生生的鄉土霹靂劇了.
千年之夢 wrote:
離題一下,遺囑正本...(恕刪)


對啊,要收好不然不小心被洗衣機洗掉,那就連應繼份都要拿出來平分

Nuke worker wrote:
我想還是如先前的建議,
閣下明天就去找二房,一起帶著老董的印章存摺去銀行領一千元出來證明閣下的實力。(恕刪)


您難道不知道老董的印章存摺在柯大帳房那裏嗎? 您如果可以說服柯大帳房交出來, 我就領出來給你看

Nuke worker wrote:
對啊,要收好不然不小心被洗衣機洗掉,那就連應繼份都要拿出來平分(恕刪)


張榮發遺囑是2014年12月就擬好的了.

張榮發犯了一個大錯, 他應該委託一間國際性的大律師事務所為遺囑見證人以及執行人.
他以為所謂的老臣會忠心於他? 看起來張榮發料錯了.

老董會不會氣得每晚去找這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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