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聽聽大家對林奕含談話內容及她所要表達的看法.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
所謂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從之,道阻且長。
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
所謂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從之,道阻且躋。
溯游從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
所謂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從之,道阻且右。
溯游從之,宛在水中沚。

【注釋】
蒹葭:荻草與蘆葦。
蒼蒼:茂盛的樣子。
伊人:彼人、那個人意中人
溯洄:逆流而上。
萋萋:草茂盛的樣子。
白露:秋天的露水。二十四節氣之一。在國曆 九月八日 或九日。此時已入秋,早晚露水較重。
晞:蒸發、乾燥。
湄:水邊﹑岸邊。
躋:登上、升上;坡陡也。
坻:水中高地。
采采:美好、繁盛的樣子。
涘:水邊﹑岸邊。
沚:凸起水面的小塊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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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utputt (小杯)
標題 〔爆卦〕X心補習班不倫 請幫轉ptt八卦
時間 2014年05月23日 Fri. AM 12:27:07

過去 我跟某高中補習班名師「在一起」一段時間
那個人」已婚 有小孩
鄉民看到這裡可能很想開噓 小三就是犯賤 鮑鮑換包包
但從來不是那樣。
我和「那個人」分開以後
痛苦至極
我很懷疑 如果這是愛情
為什麼我這麼痛苦 「那個人」卻可以安然活下去?

後來才發現 我之後有誰 誰之後又誰

如果「那個人」告訴我 他只是玩玩 想打炮
我當然不會跟他「在一起」
為什麼不去找經驗豐富 不把這當成一回事的女生?
或許選擇當小三要付出代價

自殺幾次 進出加護病房
出現精神分裂的症狀 住精神病房
交過的每一個男友 聽完我的歷史 就吃吃我豆腐 然後嫌棄地離開
付出的代價真的夠了

精神病不是自慰的標籤 精神病就多厲害
我們只看到愛情 卻忘記倫理

我們不知道 「那個人」追求的是頻率 數量
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好好的女生 有的就真的這樣發瘋了
我每打一個字都好痛苦 我也怕黑函 怕恐嚇
但 該害怕 該受制裁的是「那個人」 不是我們
我不能再看到任何一個女生的一生就這樣被毀了

「那個人」是教國文的X星(以前叫X興)
「那個人」還曾經告訴我
教數學的X航 教物理的X笛 教英文的X陞
「都跟女學生超亂的」

X興
如果你看到這段文字
不要亂猜我是誰
如果你又對現在在你身邊的小女生施虐
我一定絕對會報警

鄉民可能要說 小三就是賤
但你能想像嗎?
大家崇拜的名師
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沒有人不會動搖


請記住這些名字
你可能也上過他們的課 崇拜過他們 就算沒上過課也聽過名字
他們一點代價都沒有付出過
他們在台上表演 一面賺取大量金錢 一面挑選下一個女學生。

X航 X笛 X陞要告 不要告我 那是X興講的
拜託請認識受害者的鄉民不要推文爆名
我們受過的傷害不是你可以想像的 請不要再傷害我們了

儘管我說的都是事實 儘管我有更噁心的事沒說
我很有可能被以上老師告毀謗 但我現在勢單力薄
如果在看這篇文章的妳 跟我有類似的經驗 請站出來幫我
寄信到以下信箱 絕非釣魚
ooutputt@hotmail.com
留下暱稱 和妳覺得安全的聯絡方式 比如email
如果走上法庭 我會聯絡妳們 一起打倒這些老師 謝謝妳們

懇請幫轉ptt 歡迎記者來抄

〔不自殺聲明〕
我的精神病完全好了 近年內決不會自殺或入院
===============================================================================
ooutputt (小杯)
ooutputt=o output t output=登出(靈魂脫離) ot=凸 小杯凸頭=小林



剛剛在飯桌上,思琪用麵包塗奶油的口氣對媽媽說:「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媽媽詫異地看著她,回答:「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思琪一時間明白了,在這個故事中父母將永遠缺席,他們曠課了,卻自以為是還沒開學。——節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這是一個關於「缺席」的故事。父母從角色退卻,中學生從座位早退,13歲少女從青春離開,過早或者過晚,無可恢復的傷痛。不只是生理性的,不只是抽插的程度,正如無所謂成功或不成功的強暴,如果談的只是姿勢,那就完全是缺乏知識。這是根本性的毀滅,性暴力的席捲,將人的本質從靈魂根部完全刨除,身體尚存,靈魂已然登出。

林奕含的首部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扉頁寫著「改編自真人真事」。故事有時是寄生獸,會自行尋找宿主,痛苦不堪,你需要. 尋找與之共生共存的法則。

被刨除的靈魂在林奕含心底生根,她漸漸看見一個女孩,一個崇拜文學的女孩房思琪,崇拜著做為國文補教名師的鄰居李國華。這個心裡充滿溫柔的女孩遭逢恐怖,寫作者以另一種文法,一種失去憤怒的語言,以愛講述這個恐怖故事。

卡在心中許久的故事,讓林奕含每日千迴百轉地走過關鍵的片段與場景,不只是踩在受害者的位置,更像一個時時重返懸案現場的警探。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在約莫4年的時光中慢慢底定,真正開始寫,卻是因為林奕含要結婚了。舉辦盛大的婚禮有違她的意願,一方面為了轉移注意力,一方面是下筆的感覺已經降臨,該是密集籌備婚禮的時刻,她反而密集寫作,每天寫上8小時甚至更多。「訂婚宴和婚宴的前一天晚上,我媽媽都以為我在睡美容覺。實際上我關著房間的燈,一個人悶在廁所裡用iPad,一指一指地流著眼淚寫著這個小說。」她說。

「雖然聽起來有點浮誇,但寫出這個故事跟精神病,都是我一生最在意的事。我因為精神病常常會發作,不一定能去上學,很長一段時間都很自卑。我不確定自己會不會寫文章,寫作也不一定能帶給我成就感。」林奕含說,「但是我內心,包括這件事情的本質,包括我很多年針對它的思考──一個人不再長大,一個人被自己的人生留在原地,一個人是自己的贗品,種種,都是我深信不疑的。我自己關在屋子裡讀書養出來的美學觀,都顯示在這本書裡了。」


書中出現的場景,從咖啡機的位置、櫃檯的長度、水晶燈的樣式,林奕含都精心挑選。而每次走進場景,她習慣以敘事配合畫面,像是不斷用句子蓋城堡,書寫的階段,則是最後的嵌合過程。構思數年,她落筆極快,被什麼追趕一樣,半年就完成初稿,之後又反覆修改。

「書裡那個老師的原型人物,我常常跟我的醫生說,萬一那個人哪天老死了、壽終正寢了,我會輕視自己一輩子。」林奕含不知道那是怎樣的一種情緒,她只知道,自己不是天生就有傷害別人念頭的人,「我不是生來就會仇恨別人的人,可是我確實地想要物理性地傷害他,但我做不到。」

林奕含坦言,寫下這個東西並非為了淨化心靈,書寫過程也極為痛苦,「因為即使我寫了,那些確實瘋了的房思琪,或是不能再去上學、被父母關在家裡不見天日的房思琪,也不會再出門,不會神智清醒,連李國華也不會有改變。所以我覺得自己很沒用。但是我現在已經接受自己是個無用之人了。」

成為創作者之前,林奕含身上已沾黏著各種標籤。「漂亮滿級分寶貝」、「怪醫千金」,接著還有「精神病患」。已經被放上網的,無法再刪除,會以各種形式在生活之中流竄;就如同已經發生過的,不可能無痛還原。

林奕含之所以寫,不是為了昇華、救贖、淨化或拯救,而是她唯一的技能就是寫,所以她仍然會繼續寫。就像芥川龍之介筆下,那位畫出《地獄變》屏風場景的畫師,烈火焚燒,車上的女人即將墜落地獄,林奕含是畫師,也是車裡的女人。生活有時即是地獄,當不得不逼視狂暴的現實,她則以文字回頭刺擊這個世界。

https://www.dcard.tw/f/nknu/p/226313266-%E6%88%BF%E6%80%9D%E7%90%AA%E7%9A%84%E5%88%9D%E6%88%80%E6%A8%82%E5%9C%92


有一位狼師大惡魔高一開始養套殺. 高一至高二利用他的權勢.及花言巧語.讓小女生產生崇拜幻想.
等到高二強暴她.這就是所謂的房思琪式的強暴(有一個老師,常年利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
越陷越深在父母發現後.林奕含只有愛情沒有倫理.那時還深愛狼師.不知被騙.
至於為何7年後才發現被姦.因為她發現在她準備期末考前.好死不死遇到陳國興帶個小女孩.(老天爺啊).
這時她崩潰.但她不甘心.所以才努力活下去.要把這狼師的故事寫出來.給大家看.
所以後來PTT才會有ooutputt (小杯)的發言
最後還咐
〔不自殺聲明〕
我的精神病完全好了 近年內決不會自殺或入院.
因為她要活下去把這整個事件寫出來...等她寫完出書後就自殺.
從她的FB就能發現她的死意很堅強...處處留痕跡.但始終都沒被發現.(無戀於世)
她的結婚也只是配合演出罷了...就這樣走了.

阿卓 wrote: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恕刪)


鄉民可能要說 小三就是賤
但你能想像嗎?
大家崇拜的名師
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沒有人不會動搖









事實上大部分的正常人正常女性都不會動搖


崇拜 跟 愛情 跟欣賞 跟 喜歡 都不同


這和很多不成熟的年輕女孩或是不成熟的 OL 迷戀影歌星是一樣的狀況


年輕女孩跟影歌星「在一起」一段時間後發現自己不是唯一,就崩潰了,可是事實上許許多多男女在愛情裡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要什麼,只是廣泛的想要「愛」,喜歡那當下的感覺,也認真的相信自己是愛對方的,只是他們她們會同時「愛」許多人,但你問他她們,都還是覺得都是愛。當然也有純粹只想玩玩的,但是玩玩的心態通常很露骨的,很容易看出來。




而成熟的人通常能夠分的清楚什麼是欣賞崇拜和真正的愛情,而不是盲目的跳下去,之後再自殺

fatlee3 wrote:
事實上大部分的正常人正常女性都不會動搖
崇拜 跟 愛情 跟欣賞 跟 喜歡 都不同


認同

不懂為什麼很多人都會稱自己被騙感情

感情怎麼騙?

他身上一定也有你想要得到的什麼 你才會跟他再一起

各取所需 不合則散

只要當下是心甘情願 真的不該分手後又說被騙




fatlee3 wrote:
事實上大部分的正常人正常女性都不會動搖


崇拜 跟 愛情 跟欣賞 跟 喜歡 都不同
(恕刪)


動搖?那她幹嘛憂鬱

林奕含
2016年9月2日 ·
反正女生在被侵犯的100小時
或是100天內
飲食如常 衣著如常 談笑如常 屎尿如常
當初就一定不是不合意性交
只要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的 都是愛
做愛
美美地做一場永夜的愛
沒有人願意去設想創傷當下的防衛機制可以多複雜
祝世界上的阿翰及其聲援者們死光光

阿卓 wrote:
動搖?那她幹嘛憂鬱...(恕刪)


以ooutputt為例,
對方說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結果"他只是玩玩 想打炮", 分開後很痛苦, 就自殺了

對於親近的人沒戒心, 特別容易誤信
我看以後也不用教尊師重道了, 要教小心色狼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5VDex2VZi4
在婚後,她老公多"督"個幾次,讓她懷孕,生下小孩;

並有機會,多帶出去玩玩高空彈跳。

也許,她就會移轉重心,不會再去拘泥於情感被騙,而想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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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殺的人,若換成一位年老色衰的中年大嬸,還是引起各位看倌的注意嗎?






阿卓 wrote:
動搖?那她幹嘛憂鬱...(恕刪)

林奕含
2016年9月2日 ·
反正女生在被侵犯的100小時
或是100天內
飲食如常 衣著如常 談笑如常 屎尿如常
當初就一定不是不合意性交
只要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的 都是愛
做愛
美美地做一場永夜的愛
沒有人願意去設想創傷當下的防衛機制可以多複雜
祝世界上的阿翰及其聲援者們死光光



林奕含稱那是"創傷", 可憐的女孩

防衛機制複雜, 可惜法律上只有當下反抗(受傷, 死亡為證據), 才算強姦

alumic wrote:
在婚後,她老公多"...(恕刪)


在婚後,她老公多"督"個幾次,讓她懷孕,生下小孩;

並有機會,多帶出去玩玩高空彈跳。

也許,她就會移轉重心,不會再去拘泥於情感被騙,而想不開。


如果能這樣也好

阿卓 wrote:
https://www...(恕刪)


阿卓, 你好像心情低落,

挺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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