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52101314 wrote:馬政府時代 曾經出動(恕刪) 護漁很好啊但護到現在釣魚台成為我們的了嗎?除了戰爭這問題無法從根本上解決你若是一年365天都有軍艦去護漁也是可以只是你得花很大的成本在這上面我看你連釣魚台都沒親眼見到過吧一般海釣船時速10miles要9-10小時才能到軍艦給你跑快一點25miles也得4個小時我們有沒有本事天天把船停在釣魚台不離開就像站衛兵一樣換哨呢?本人去過釣魚台不只一次每次只要到釣魚台附近直昇機就來了過不久就能看到日艦出現在遠方沒透過戰爭爭議領土永遠就是爭議領土
Deoxyribose wrote:我說的是張三李四王五, 張三李四(老共日本)在吵架, 釣魚台是王五(台灣)的手上(屬於)你自己說東西不在(不屬於)王五(台灣)手上啊 原來屬於就是在手上?這個屬於是你自己告訴自己的,還是對所有第三方公示後得到第三方也就是全世界所有國家共識認可的? 答案顯而易見可見,你說的 屬於 就是在手上,不過是在將言和行混淆對調,偷渡邏輯後自說自話的硬坳,而國家主權並不是可以自說自話說給自己聽的爽就可以的物品,而是要昭告天下,對全世界都明確的,有主權也有治權管轄權才是真正的在手上,才是實質擁有你口口聲聲講在手上是實質擁有,實質對應的是現實而不是簡單的法理,實質對應的是治權和管轄權,而不是法理,所以從頭到尾你的全盤解釋不過是自相矛盾之詞個中道理邏輯清清楚楚,不是你自說自話就能夠說服眾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