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 台灣願意幫忙搜集犯(恕刪) 不願意依循台港間早已存在的既有模式,想要另開模式,究竟哪一方才是『想怎樣就怎樣?』,台灣要偵辦陳同佳的案子,是基於台灣方面本身法律的規定,實行自己的司法權能,不是幫誰擦屁股,當然,台灣方面可以堅持拒絕讓陳同佳來台投案,只是蘇貞昌並沒有向你一樣一直堅持下去,老早就就轉方向了..........
lovejerry999 wrote:不願意依循台港間早已存在的既有模式,想要另開模式,究竟哪一方才是『想怎樣就怎樣?』, 既有模式?既有模式是讓犯人申請簽證,自行來台投案?完全沒有過的全新、棘手狀況,兩邊好好談出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叫做『想怎樣就怎樣?』?
惡魔推銷員 wrote: 我們沒有...(恕刪) 那麼,蘇貞昌憑啥指稱對方是殺人犯?蘇貞昌拒絕發簽證的說詞,可是指稱對方是殺人犯,而不是洗黑錢的罪犯呢!另外,希望受審的,可不是香港政府喔!是陳同佳自己以及被害人父母....所以按照你的邏輯,蘇貞昌要派人跟陳同佳、被害人父母協調,對吧?這可是中華民國政府跟殺人疑犯個人的協調呢!
JasonQ wrote:另外,希望受審的,可不是香港政府喔!是陳同佳自己以及被害人父母....所以按照你的邏輯,蘇貞昌要派人跟陳同佳、被害人父母協調,對吧?這可是中華民國政府跟殺人疑犯個人的協調呢! 當然是被害人父母請他們政府來跟我們政府協調呀!出事了,香港政府完全不管自己的人民喔?
JasonQ wrote:你看,你又在干涉香港政府你是香港人嗎? 這口語上的「請」不是干涉,是我們政府本來就不用理會香港人民「個人期望」。香港人民有需求,不請香港政府做事,反而來要求中華民國政府做啥?請找香港政府好嗎。
惡魔推銷員 wrote:既有模式?既有模式是(恕刪) 既有模式是台港雙方透過策協平台協商,陳同佳的案件,港方也是請台方透過此平台來協商,台方不願意,反而是要港方依照台方意思辦理。這不叫『想怎樣就怎樣』?
lovejerry999 wrote:既有模式是台港雙方透過策協平台協商,陳同佳的案件,港方也是請台方透過此平台來協商,台方不願意,反而是要港方依照台方意思辦理。這不叫『想怎樣就怎樣』? 你口中的協商平台是啥?香港政府在兇案被揭發後,以港台並無司法互助簽署而拒絕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結果什麼都沒協商,直接請陳同佳來台自由行,這是港府『想怎樣就怎樣』。
惡魔推銷員 wrote:香港政府在兇案被揭發後,以港台並無司法互助簽署而拒絕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 這句話是阿扁講的香港那邊沒這樣說過而且阿扁認為不管什麼理由來了抓起來就好談陳同佳案 陳水扁:不用管名義先抓起來繩之以法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