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高醫 : 擴大緊急事故救援範圍( 態度決勝負 ) !


ethanp wrote:
高醫發言人郭昭宏說,已找到中午當班的醫護,證實當時檢傷科人員確實知道此事。他坦承有疏失,表示檢傷分類處確有接獲求援,第一時間協助報警,但因院內缺乏緊急救護使用擔架,設備不足,才未主動外出急救。他坦承現場人員處置有違院內規範,醫護應主動攜帶急救包外出至現場檢傷,未來會加強檢討與教育。...

...高雄市衛生局醫政事務科科長王小星表示,相關法令規範傷患到院後才由醫療機構體系醫護負責,到院前由緊急救護系統運作,此事高醫並未違法,「不過若傷者就在醫院前,醫院評估量能仍充足時,應可考慮支援協助」。高雄榮總急診部外傷科主任黃豐締說,若在醫院門前卻都沒有動作,「情感上確實說不太過去」。 ...


既然高醫發言人都這麼說了....那很明白....
錯的是高醫....
而護理師做了正確的判斷不是嗎....

那要受教育的....為何是護理師....而不是負責院內設備的人員....??
這擺明是高醫把責任推給一線護理人員....

今天護理師為了討好大眾而做了別的選擇...
那才是愧對自己的工作....才是沒護德~~~~

一個無法照顧員工的企業....
出事只會推基層人員擋子彈的醫院....
居然予以肯定....

高醫的員工....該走了~~~~
別忘了婦產科勒索事件~~~~

apistogramma wrote:
醫師法第28條第4款...(恕刪)



這個在美國早就有先例,某醫師度假時正好碰到一個人心臟病發,他看了當然馬上發揮醫師醫德
幫病人急救,不幸病人去世,

結果被死愛錢的律師慫恿家屬告見義勇為的醫師,理由就是

沒有充足醫療器材下居然診治病人,


所以現在要是看到有人倒在路旁,美國醫生一定馬上拔腿就跑,免得惹禍上身

TimSmith wrote:
救護車在醫院待命,沒出勤時,醫院不就有擔架了嗎?


如果當時醫院真的有救護車在待命,
直接車子開過去更快不是嗎?
根本輪不到急診室裡的值班醫生護士出來。

老烱 wrote:
高醫道歉了 , 鄉民勝利了 , 真的嗎???

那些醫院高層強調的就是"不違法"

剩下的就是"道德譴責" , 譴責誰???

還不是可憐的一線檢傷人員 , 作正確的判斷卻不被醫院挺

這種醫院別想醫護再為你賣命 , 更確定"依法看病"是最高原則


台灣的醫院不都是一個樣嗎?
把醫護人員當狗用,
出事了就把責任推到醫護人員身上,
為了節省成本,哪一家醫院的醫護人員數量和病床數有符合標準的?
那些收費收的貴不隆咚的大醫院,
付給醫護人員的薪水也沒有比其他小醫院高,
然後卻要求醫護人員提供五星級飯店的服務給病患!
反正賺錢都是上面的高層在賺,
扛責任都是下面的一線人員在扛。
台灣的醫護人員不但要看家屬病患的臉色,
還要看上頭高層的臉色。
還要看學長學姊的臉色,
還要看實習生的臉色。
(因為怕那些實習生不來醫院缺人補不了)

最後,醫護人員的男(女)友就只好看醫護人員的臉色。


唉~~~

vivian93 wrote:
如果當時醫院真的有救護車在待命, ...(恕刪)


醫院救護車應該是轉院用的, 應該不像119一樣可以馬上出勤

vivian93 wrote:
台灣的醫院不都是一個...(恕刪)


其實小弟我現在的"高層"就是明理又有guts的好人,

那些爛大老,當然要用離職打他們臉囉

如果醫護沒有自覺你的專業能力是寶 ,甘心受人欺負

那沒人幫的了你
高醫的同仁 離開高醫吧 高醫不值得你犧牲奉獻
有這樣的發言人 還需要有敵人嗎?
記得以後急診上班 外面還要安排一位 護理 or 保全 值班
外面路倒車禍的病人一定要立刻抱進醫院急診室 這樣才能顧及社會觀感 才有愛心

還有鄉民如果看不慣高醫的老大作風 和麻木不仁的醫護
趕快告高醫的急診醫護吧! 這種冷血的醫護 告死一個少一個!
ducklin.yaya wrote:
...有醫護人員則私底下抱不平,認為病患當時未經消防專業人員檢傷,若醫護擅自拖運病人到院內,反而會導致傷害加重...


拜託,那不是被消防救護車送去急診的病患,要找誰驗傷啊?

急診室的流程,本來就有的好不好,還東扯西扯.

雖然沒有違法,但有違常理與道德.院方的道歉,當然是指後者.


大大,高醫大網站上都沒有新聞稿(我找不到,若有人找到,請指教)
過了 這麼多天,都沒有,應該也不會有了。
這只是新聞報導,一定沒辦法100%表達,不算正式新聞稿。

以下是嘴砲,不要理我,我在練瘋話:

"拜託,那不是被消防救護車送去急診的病患,要找誰驗傷啊?"
若檢傷士外出公差去,如去通馬桶,去馬路上包紮傷口,或醫院門口指揮交通,臨時去別病房支援倒垃圾,當然就會找不到人。現在責任區域變大,病人能不能遇到檢傷士,就靠運氣。
可能要ˋ先打電話去急診室預掛。
不過你不用怕。
你如果運氣好一點,你的 命可以等到她們拿攤架去救人回來,(他們把整間急診病人丟在一邊,置她們生死於度外,為了滿足不合常理與虛為的道德要求,讓酸民感覺爽一點。)。
你就可以告他"擅離工作崗位",強力譴責"醫院見死不救",你贏面應該很大,醫院應該會直接犧牲她們來顧大局,應該會贏。





最後,搞到最後台灣變成
"依法看病,謝謝指教!!"



以上是唬爛文!!

不過"依法看病,謝謝指教!!"是真的!!




看到新聞台拿去年診所護士跑到馬路救人的畫面,真的很想給記者兩巴掌,洗腎診所跟醫學中心急診室的工作急迫性最好是可以互相比較。
PAN1623 wrote:
看到新聞台拿去年診所護士跑到馬路救人的畫面,真的很想給記者兩巴掌,洗腎診所跟醫學中心急診室的工作急迫性最好是可以互相比較。...(恕刪)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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