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海邊的卡卡 wrote:
謝謝魚大的解答!因為...
...
閒聊~其實我不會去管一個人是不是同性戀耶,那真的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覺得這次他們被有心人利用、鬧太大了,這樣反而讓更多人開始注意他們,想無感都難。不過也好。是時候該讓同性戀者好好思考自己要的是什麼,能安身立命的所在在哪。
(恕刪)
真的是被有心人利用....很簡單的同志相處 僅需要被社會尊重認同問題,...
搞到連異性戀的雜交 亂倫也可以綁起來討論... 真的是 司馬昭之心.......
少數人權益要重視,但不是要搞壞大制度...
還有 說 "繳稅" 就了不起拉....
那為什麼 捷運站 公園 市政府 不是蓋在我家附近... (這樣就可以炒地皮拉...)
又或者 焚化爐、火葬場 不是蓋在你家附近....
這是一個 團體的社會...少數人的權益不是應該完全保障,而是盡量平等對待降低整體的其他影響.....
要不妳們就 出國 尋找自我的天空.... 台灣法律沒說不行阿...
相信台灣 還有很多少數人的議題 應該是更急待迫切的 關心注意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