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說沒學過相關格鬥術 ← 公然說謊。 屋主說失手將歹徒勒斃 ← 根本是蓄意要勒昏歹徒、只是沒料到出人命了。現在又在媒體上裝可憐說啥正當防衛?不知道歹徒有沒有凶器?你進屋不先開燈嗎?你進廁所不先開燈嗎?不開燈你怎麼看見歹徒的?我原先也支持正當防衛、但知道是用男上女下的壓制還勒緊脖子15分鐘以上後就認為是防衛過當了。
ganlingyang wrote:所以如果警察在壓制...(恕刪) 我跑進警察家裡被對方怎麼樣我還有國賠可以拿啊?那是在屋主的家 不是公開場所耶?思考邏輯有在正常運作嗎?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好嗎? 轉轉大腦 它還能用的!
ganlingyang wrote:屋主說失手將歹徒勒斃 ← 根本是蓄意要勒昏歹徒、只是沒料到出人命了。不知道歹徒有沒有凶器?你進屋不先開燈嗎?你進廁所不先開燈嗎?不開燈你怎麼看見歹徒的?我原先也支持正當防衛、但知道是用男上女下的壓制還勒緊脖子15分鐘以上後就認為是防衛過當了。 敢問是有天眼通還是X光眼?瞄個一眼就知道對方身上是不是藏有武器....而且有大腦的話要用啊~~別老是只用小頭來思考說失手勒斃是法官的判決加上 勒昏 與 勒斃 並沒有直接的關聯性事實上,只要對方傷亡,法官都是會判防衛過當的
小腦萎縮有聽過、想不到大腦萎縮的人還不少…換個方式說、如果屋主不是用壓制而是一拳打昏了歹徒、然後屋主怕歹徒還會醒來就繼續把歹徒打到死、你們還覺得屋主算是正當防衛嗎?知不知道有武器更本不是重點。搏鬥→壓制→勒斃,以歹徒瘦高的竹竿體型我相信搏鬥在1分鐘就分出勝負了、而台灣警察的效率至少15分鐘才會趕到現場、在壓制→勒斃的期間會不知道歹徒有沒有武器?
蔥油餅大叔 wrote:我跑進警察家裡被對方怎麼樣我還有國賠可以拿啊?那是在屋主的家 不是公開場所耶?思考邏輯有在正常運作嗎?...(恕刪) 在台灣的法官眼裡,你家就是小偷的家,小偷只不過是來借點東西而已至於本案裡苦主被侵犯的權利,只能判個小小的竊盜罪,加上竊賊已死,有罪變無罪法官一定心想:誰叫你家門鎖不夠好,讓竊賊輕易得手,外加練過柔道長相魁武,不判你有罪還有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