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asi wrote:
軍法的層別還是去查查維基吧
不要只會查維基,
先去把軍法的內容看一遍再來。
給你個提示:去看看我國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跟77條還有軍事審判法第1條在講甚麼,
然後再來跟我說國軍是不是自外於一切司法之外。
papasi wrote:
十連發窮嚷嚷就得到答案,實在太划算了
還是去花點時間吧
這句話你留著用吧。
有空花點時間充實一下自己,
才不會自己錯了還恬不知恥的硬要反駁。
papasi wrote:
少將如果真服從,就該跟國防部長同一陣線
服從歸服從,陣線歸陣線。
兩者建議你分清楚。
下屬可以不認同上級的命令,
但是還是必須遵守命令,這才叫服從。
papasi wrote:
紀律嚴明的軍隊 跟 虐死小白的軍隊
何謂紀律嚴明的軍隊?
紀律嚴明的軍隊就一定不可能虐死小白?
二次大戰時日本軍隊跟中國軍隊的紀律哪一個比較嚴明?
哪一個幹比較多搶人搶錢的事?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
但是在照鏡子之前也請先確定自己照的是鏡子吧。
papasi wrote:
如果下跪就可以了事
誰跟你說下跪就可以了事?
今天大家在意的問題點並不是你說的這些好嗎?
軍人犯錯,本來就是該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
但是面對外界的質疑,應該是長官要出來扛住。
對內當然可以嚴懲,但是對外一定要維持住軍人的尊嚴!
哪有長官把下屬推到前線去面對外界質疑的?
甚至還跟著外面的人一起質疑自己的下屬。
現在你懂問題點在哪了嗎?
這個政府根本全都亂了!
上面的長官不但不挺下屬,還跟著民粹一起指責下面的下屬,
那你叫以後戰時下面的下屬怎麼把長官交代的命令貫徹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