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因為不管建案或都更案,排除畸零地違法,所以王家拒絕加入,整個地區的都更案無法通過。事實如果沒有都更的多數決,變成保護畸零地的法規,使整個地區變成少數決,畸零地荒廢,強迫鄰地一起荒廢。...(恕刪)
任何法令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即使將造成該地荒廢,仍不可以多數決方式決定他人財產如何使用。
當然你可以取一大堆例子說明王家妨礙增進公共利益,但不能否認此都更法確實有違憲之虞。
法源就有可能無效了,即使王家再如何妨礙增進公共利益,拆他房依舊有可能是錯誤的行為。
ens93 wrote:
有沒有都更條例, 住...(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有沒有抵觸憲法,還是...(恕刪)
GKKSWAE wrote:
王家的房子還有占用他...(恕刪)
bar0402 wrote:
胡說! 民主多數...(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的土地是因為政府...(恕刪)

glasscar000 wrote:
問你...都更同意戶...(恕刪)
glasscar000 wrote:
而且所有住戶都同意,只有~只有一戶喔不同意
只有一戶不同意? 就是王家
那你有無想過其他戶願意都更,只有他家不都更?
這種是什麼原理
就是正常傾向原理~~當大家在做同一件事時
你會覺得奇怪嗎? 你反而會覺得他不做這件事反而奇怪
那些同意戶有根建商勾結~~看不太出來
如果我是同意戶我根本不想跟建設公司有任何勾結
因為這不必要~~因為這是玩火自焚
但我是同意戶的話我會甘願拿著最低保證的七千萬
另尋一個蝸牛殼~~至少不會淪為王家的下場
錢拿不到~~房子敗拆了~~~也不能重建~~打官司更是敗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