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1icitas wrote:
爭訟本來就不能停止行...(恕刪)


請你說出來我哪一句話在講刑事訴訟?

我什麼時候講刑事訴訟了?

muto999 wrote:
我開車從不吃對向 ,...(恕刪)


台灣會被聯結車吃到對向車道的地方有一堆 只要小路都會

那輛聯結車不吃到對向 轉彎後就是會撞到仁愛路的安全島 和拆掉張家無關

亞利安星人 wrote:
自己看...

只有一條左通右?

在地的好厲害啊~


我是說左到右直通到右邊的科學園區 , 不信你可以回去看我的發言

你再一次證明一開始你就是把左邊誤當成全部

L.A.1113 wrote:
你根本就是在自打嘴巴...(恕刪)


同一條路拓寬,近40戶建築物退縮,到了張藥房就不退縮,你說說看,可能嗎?

法規有規定,夾角的路有多寬,就得退縮截角多少,遇到張藥房就不退縮,可能嗎?

不退縮,對張藥房不危險嗎?

L.A.1113 wrote:
台灣會被聯結車吃到對向車道的地方有一堆 只要小路都會

那輛聯結車不吃到對向 轉彎後就是會撞到仁愛路的安全島 和拆掉張家無關


台灣人沒工作的也一堆 , 你要不要跟他們一樣 ?

張家拆掉讓聯結車提早轉彎就不會
muto999 wrote:
我是說左到右直通到右...(恕刪)


1-13-30M

拜託先去看資料再來談,

我很難跟個不找資料又分不清可行性溝通會議和協議會議的人討論。

亞利安星人 wrote:
再找不到關鍵字1-13-30M

這樣還不會找嗎?...(恕刪)


那一頁的那一段,支持你的說法?
Erichuangtw1980 wrote:
那一頁的那一段,支持...(恕刪)


進出園區貨車放著30m、40m、兩條25m的路不開,

偏要開去12m住宅區,

你告訴我合不合理好了!

只剩下玩文字遊戲這招了嗎???

亞利安星人 wrote:
進出園區貨車放著30...(恕刪)


所以你只是看著圖,提出自己的看法,計劃書內根本沒有支持你說法的內容。

那你之前何必說要大家看了計劃書再來和你討論?
Erichuangtw1980 wrote:
所以你只是看著圖,提...(恕刪)


看了你不覺得奇怪?

進出園區貨車放著30m、40m、兩條25m的路不開,

偏要開去12m住宅區,

你告訴我合不合理嘛~~~

這點你大概閃半年了吧?

不去看就有人老以為只有仁愛路可以進出園區啊


PS
分清楚溝通會議和協議的差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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