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xjian wrote:
打個比方好了,1個...(恕刪)
其實真的不用說這麼多
這群喊違憲的
叫他們貼個釋憲全文
全部裝作沒看見!!
很明顯
沒人去看過大法官解釋
反正謊言包說違憲就違憲
PTT、臉書謊言包秒大法官解釋文
不同世界的人,很難進行理性討論的
zipmybrain wrote:
三腳阿喵 wrote:
1王家袋地+畸零地的問題在於,首先是侵佔鄰地,若退
出都更,則必須拆屋還地.
2拆屋後+其違建部份,面積己小於最小可申請建築面積
,而無法重建.
3立法將袋地強制納入都更,其實是在保護王家這類一但
與建商談判破局,就徬徨無助只得任建商予取予求的情況
4反之,正因袋地強制納入都更,才會演變成王家憑此不斷
加碼要脅建商.
阿喵大真是解釋的太清楚了, 社會運作都有其原理法則, 網友真的有心, 還是先看看建築法規吧,不是不爽就可以耍賴的.
睜眼睡覺中 wrote:
通常上了法院爭"袋地通行權",基本上與臨路地地主已撕破臉了,這袋地通行權能在協調會協調出一個方案,
讓雙方有台階下才不會雙方都變冤家,
尤其是現在的防災法越修條件越多的情況下,
要開給袋地屋主的路所需要的地已不是人可以走的小路就行,記得至少要有三公尺左右的寬度.
那麼臨路地地主為什麼要割一塊地給袋地地主通行??袋地屋主就比較大嗎??
newjohnpc wrote:
那為何 都更案的 臨路地地主 可以吃掉 袋地!!
而一般建案的 臨路地地主 卻不可以吃掉 袋地!!
newjohnpc wrote:
難道 都更案的 臨路地地主 比 一般建案的 臨路地地主 身份更高貴嗎?
newjohnpc wrote:
再者 臨路地地主 買 臨路地 應該就知道有袋地的存在了啊..之後要搞袋地通行權啊..
這會影嚮價格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