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棟樓已延伸出許多議題,最初我只是想表達:1.死刑或對死亡的恐懼(不管菲律賓是因拒捕而被開槍射殺或是其他)是會有一定程度的遏止犯罪效果(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絕非某些人所言死刑無法減少犯罪之說.並不是要學菲律賓,菲律賓只是例證至於其他衍伸出的議題:2.對於"嚴刑峻法":我個人認為現行法律並未過於寬鬆,而是法官裁量權的判斷.比如某項罪名可以判2-5年,判2年或5年其實差很大,這有賴於法官的裁量權判斷.至於法律給法官的裁量權是否太大,我不是學法學的,無法評斷.但我真心期盼法律給予法官的裁量權是讓法官執行公義的工具.3.至於如何可以成為真正有法治的國家,我不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定法律,執行法律,應該遵守法律的都是人;不過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有點悲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