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c2015 wrote:我被陳先生搞得好錯亂...(恕刪) 這事本來就很怪,兩邊都說自己是對的但都不依法處理。我看樓上那些達人都說收費員已佔盡便宜。今日假設你是老闆,資遣員工依法只需給10萬但你給20萬,然而員工卻仍不滿足每天跑來鬧,你會如何處理?1,放著不管任他們一直鬧2,報警驅離,帶頭的直接移送法辦
陳小春2525 wrote:一般是用妨礙秩序罪...(恕刪) 你可以不可以明確的說明這些收費員依法取得集會遊行他們在集會遊行的時候做了哪些違反集會遊行法與刑法100條的事(請列舉事實與法條)另外,由於某個法學博士團體的運作一下子集會遊行為報備制,一下子有有甚麼來不及不報備的也可以搞得大家都無所適從我真的不知道,這法學博士的學問有多深搞得大家好亂(您該不會也是法學博士吧?!)要不你根本就沒去看過刑法100條的內容要不你就是故意用刑法100條栽贓人家難怪有人說,他浪費口水!
merlinee wrote:對~ 現下就是如此...(恕刪) garc2015 wrote:我被陳先生搞得好錯...(恕刪) 大大算了啦裝傻的人沒在管你合不合理的講A拉B扯C 才是SOP到底是 心存定見別有居心 還是為了 刷存在感 咧
KCLin0423 wrote:.這些收費員依法取得集會遊行他們在集會遊行的時候.(恕刪) 我沒有栽贓啦,這些網路都可以查的到阿。就算政府不想用刑法100條也還有別條阿。還是你認為政府對於他們抗爭本來就應該放任不管?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026/36169834/
陳小春2525 wrote:我沒有栽贓啦,這些...(恕刪) "警方在舉牌3次後開始將成員抬離,拆除「收費站」,自救會成員激烈反抗,至下午一時許,警方才將所有成員帶離國道。"有不管嗎?請你告訴我不依法行政的最高權力法學博士要如何處置?就放著不管嗎?你有什麼好方法管管她嗎?把她抬離辦公室?這好難! 警察也做不到!
陳小春2525 wrote:合法的集會遊行要訴求有理,無理就是非法,講難聽點,這是變相勒索政府了,若真要辦,用內亂罪也可以。參照集會遊行法以及刑法第100條。 有人頭殼又進水了。有理,無理,是誰說了算呀?集遊法改成報備制,刑法100條已被廢除。這位陳姓網友跟我們是在同一個時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