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補貼方案,應該獲得掌聲.

KCLin0423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有這種規...(恕刪)


一般是用妨礙秩序罪,嚴重的用內亂罪。
怎會沒有?法條應該很容易查阿。
garc2015 wrote:
我被陳先生搞得好錯亂...(恕刪)


這事本來就很怪,兩邊都說自己是對的但都不依法處理。
我看樓上那些達人都說收費員已佔盡便宜。
今日假設你是老闆,資遣員工依法只需給10萬但你給20萬,然而員工卻仍不滿足每天跑來鬧,你會如何處理?
1,放著不管任他們一直鬧
2,報警驅離,帶頭的直接移送法辦
陳小春2525 wrote:
一般是用妨礙秩序罪...(恕刪)


你可以不可以明確的說明
這些收費員依法取得集會遊行
他們在集會遊行的時候
做了哪些違反集會遊行法與刑法100條的事(請列舉事實與法條)

另外,由於某個法學博士團體的運作
一下子集會遊行為報備制,一下子有有甚麼來不及不報備的也可以
搞得大家都無所適從
我真的不知道,這法學博士的學問有多深
搞得大家好亂
(您該不會也是法學博士吧?!)

要不
你根本就沒去看過刑法100條的內容
要不
你就是故意用刑法100條栽贓人家

難怪有人說,他浪費口水!
merlinee wrote:
對~ 現下就是如此...(恕刪)



garc2015 wrote:
我被陳先生搞得好錯...(恕刪)



大大算了啦
裝傻的人沒在管你合不合理的
講A拉B扯C 才是SOP
到底是 心存定見別有居心 還是為了 刷存在感 咧

陳小春2525 wrote:
我沒有栽贓啦,這些...(恕刪)


"警方在舉牌3次後開始將成員抬離,拆除「收費站」,自救會成員激烈反抗,至下午一時許,警方才將所有成員帶離國道。"

有不管嗎?

請你告訴我
不依法行政的最高權力法學博士要如何處置?
就放著不管嗎?
你有什麼好方法管管她嗎?
把她抬離辦公室?
這好難! 警察也做不到!

陳小春2525 wrote:
合法的集會遊行要訴求有理,無理就是非法,講難聽點,這是變相勒索政府了,若真要辦,用內亂罪也可以。
參照集會遊行法以及刑法第100條。


有人頭殼又進水了。

有理,無理,是誰說了算呀?集遊法改成報備制,刑法100條已被廢除。這位陳姓網友跟我們是在同一個時空嗎?
hora123 wrote:
garc2015 w...(恕刪)


不是別有居心,我也沒拿任何利益,純粹只是感到好奇,因為沒遇過這種雙方都說自己對的事但卻都不依法處理,然後僵持好幾年。
不覺得真的很稀奇嗎?
他奶奶的熊勒 wrote:
有人頭殼又進水了。有...(恕刪)


刑法100條廢掉???我以為只是修正而已...
陳小春2525 wrote:
不是別有居心,我也...(恕刪)


那不依法呀
你說集會遊行,人家警察也抬離了

現在你說說
最高權力法學博士不依合約走
是要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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