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不能領養, 你在教小孩歧視


BenitoT wrote:
你的論述比較不正常...(恕刪)

不正常就是不正常,也沒什麼,為何要強迫大家睜眼說瞎話說是正常的。
就好像國王明明就沒穿衣服,非要大家謊說國王新衣好漂亮,一樣荒謬。
同性戀本來就是不正常的
歧視嗎?以正確字眼描述,又何來歧視?
連正確字眼都無法接受,那是聽者自己玻璃心
就好像硬要人們要對一個生病或身障的人說,你是正常的
這樣對嗎?

再說領養小孩
除了不正常的人自己認為是適當的之外
還有多少人會認為把一個小孩放在不正常的環境是適當的?

TH2004 wrote:
說同志伴侶不能領養小孩的那些人 , 難道要自己認養嗎? 自己不去認養, 又不允許別人認養 .


道理是一回事,不是認同這道理,就一定要去認養
願意認養小孩,又能提供正常良好環境的人這麼多
因為認同小孩應該在正常良好環境成長,就要去跟這些比較有需要的人搶著認養小孩嗎?
這樣對嗎?
blood0819 wrote:
同性戀本來就是不正常...(恕刪)


同性戀已被醫學移除至不需矯正, 說不正常只能在這打嘴砲, 心裡爽 。 但這種說法, 確上不了台面。 至於能不能提供良好環境,已經有國家證明了。 一群害怕改變,死守教條的人, 這是主希望看到的嗎?
TH2004 wrote:
說同志伴侶不能領養小孩的那些人 , 難道要自己認養嗎? 自己不去認養, 又不允許別人認養 . 呵呵呵~ (當然,小孩最不應 被那些人認養, 因為他們很可能帶出歧視別人和霸凌他人的小孩, 如果小孩是同志, 也可能會被矯正)


你是成年人嗎?

你不知道領養小孩必須經過相當多的人格、資格、家庭背景、經濟能力等條件審查嗎?

你以為是領養小狗唷

拜託有點Sense ok!
幸福很簡單 wrote:
你是成年人嗎?你不知...(恕刪)


那麼 你有去申請嗎?還是連申請的動作都沒有, 就來這裡反對呢 ?
現在法律連單身都可以領養小孩,
同性戀有什麼了不起的?
法律沒有禁止,想領養小孩就憑自己的本事去爭取出養機構認同。
如果你怕出養機構多半都是聖經教開的,不給領養,
同性戀者自己成立一個孤兒院,
專門將孤兒寄養在同性戀家庭,
還可以在孤兒院裡面從小進行同性戀教育。
根本一條法律都不用改就可以築成一個美滿的家庭。
套句同性主義者最愛說的話,
家庭是用愛組成的,不是用法律組成的
何必修法?
領養的問題不用吵了。

好心勸告,
同性教要壯大自己,
最好的方法就是學聖經教,
多做公益以進行置入性行銷,
而不是搞抗爭惹得大家反感。
聽我的不會錯。
從今天起,設孤兒院、開學校、辦兒童活動,置入性行銷,
聖經教做什麼你就跟著做什麼,保證成功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yuffany wrote:
現在法律連單身都可以...(恕刪)


贊成你的說法 家庭是愛組成的 , 給你100分,不過 真是打臉前面反對的人, 說由性取向決定的人
TH2004 wrote:
同性戀已被醫學移除...(恕刪)

不需矯正,不表示就是正常人。
譬如既耐冷又耐熱的崔德益,也不需要治療,你能說他是正常人嗎?

TH2004 wrote:
贊成你的說法 家庭是愛組成的

所以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只要有愛都可以組成家庭?

TH2004 wrote:
贊成你的說法 家庭是愛組成的

所以不要再搞修法了,
趕快籌錢去開孤兒院。
只要有愛就有家庭,法律不重要。
整天喊著愛卻要改法律,不是很奇怪?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TXLC wrote:
不需矯正,不表示就是...(恕刪)


你說他不正常嗎? 還是文章說的奇人, 被你改了
依你的定義,那他不正常, 不正常可以領養小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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