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本來就是不正常的歧視嗎?以正確字眼描述,又何來歧視?連正確字眼都無法接受,那是聽者自己玻璃心就好像硬要人們要對一個生病或身障的人說,你是正常的這樣對嗎?再說領養小孩除了不正常的人自己認為是適當的之外還有多少人會認為把一個小孩放在不正常的環境是適當的?TH2004 wrote:說同志伴侶不能領養小孩的那些人 , 難道要自己認養嗎? 自己不去認養, 又不允許別人認養 . 道理是一回事,不是認同這道理,就一定要去認養願意認養小孩,又能提供正常良好環境的人這麼多因為認同小孩應該在正常良好環境成長,就要去跟這些比較有需要的人搶著認養小孩嗎?這樣對嗎?
blood0819 wrote:同性戀本來就是不正常...(恕刪) 同性戀已被醫學移除至不需矯正, 說不正常只能在這打嘴砲, 心裡爽 。 但這種說法, 確上不了台面。 至於能不能提供良好環境,已經有國家證明了。 一群害怕改變,死守教條的人, 這是主希望看到的嗎?
TH2004 wrote:說同志伴侶不能領養小孩的那些人 , 難道要自己認養嗎? 自己不去認養, 又不允許別人認養 . 呵呵呵~ (當然,小孩最不應 被那些人認養, 因為他們很可能帶出歧視別人和霸凌他人的小孩, 如果小孩是同志, 也可能會被矯正) 你是成年人嗎?你不知道領養小孩必須經過相當多的人格、資格、家庭背景、經濟能力等條件審查嗎?你以為是領養小狗唷拜託有點Sense ok!
現在法律連單身都可以領養小孩,同性戀有什麼了不起的?法律沒有禁止,想領養小孩就憑自己的本事去爭取出養機構認同。如果你怕出養機構多半都是聖經教開的,不給領養,同性戀者自己成立一個孤兒院,專門將孤兒寄養在同性戀家庭,還可以在孤兒院裡面從小進行同性戀教育。根本一條法律都不用改就可以築成一個美滿的家庭。套句同性主義者最愛說的話,家庭是用愛組成的,不是用法律組成的,何必修法?領養的問題不用吵了。好心勸告,同性教要壯大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學聖經教,多做公益以進行置入性行銷,而不是搞抗爭惹得大家反感。聽我的不會錯。從今天起,設孤兒院、開學校、辦兒童活動,置入性行銷,聖經教做什麼你就跟著做什麼,保證成功
TH2004 wrote:同性戀已被醫學移除...(恕刪) 不需矯正,不表示就是正常人。譬如既耐冷又耐熱的崔德益,也不需要治療,你能說他是正常人嗎?TH2004 wrote:贊成你的說法 家庭是愛組成的 所以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多夫多妻...只要有愛都可以組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