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ude0630 wrote:
我對法律不懂,但是我...(恕刪)
我也想知道~
同性戀存在不是一兩天的事~一直以來大家都和平共處~
你們再街上男男伸舌頭~有人拿聖經打你頭?
我想有!因為大學時跟女友在淡水接吻後面的媽媽就會說一句真不知羞恥!
又如何?這些年來大家不都這樣井水不犯河水!
這問題會炒出來還不是因為要動到民法!這問題有那麼簡單嗎?
我諄重同性人權!但也希望同性朋友也該理性看待!專法不是歧視!
就算是!黑人總統!他還是黑人!
不會黑的就洗成白的!但專法!至少能保障你們權力!
不然你叫戶政事務所的要怎麼處理戶籍問題???
這世界就不可能平等!但至少能平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