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66601 wrote:一堆韓粉五毛, 只...(恕刪) 喔?你講的都對,別人都有問題,那好,空心菜政府全面執政,趕快去提非常上訴,把三審定讞的貪污案翻案。做點正事,不要在這邊講一堆,好像自己有理,若真有本事、有問題就去和檢察官、法官開幹。不要問我,因為貪污扁的判決案件和我無關。
Alex66601 wrote:當時是馬英九執政,...(恕刪) 今天聽到好幾個綠蠅立委,都講得吱吱嗚嗚,希望貪污扁去非常上訴,就是知道之前法官判決貪污罪,實在是落人口實,不好意思講大聲話,倒是網路幾個人,講的震天價響,阿扁不貪污、無罪...滑天下之大稽啊!愛扯政治獻金等於或不等於貪污犯,自便。不會變的是:什麼貪污判決合理?什麼貪污實質影響力?什麼什麼證據?什麼什麼說?通通去跟法官說啦!只要貪污判決出爐,就是貪污犯,挺什麼挺?那個貪污都一樣啦!扁貪污更是國際認証的,無誤。喜歡跟貪污犯綁在一起,是共犯嗎?隨你。不爽的話你要不要登報說判阿扁的法官有問題聲請釋憲單挑他
來01逛逛,又看到這樓增建,本以為這樓應該結束了,看下內容原來是「阿扁的律師」又在此宣揚阿扁無罪,但這裡是01論壇,不是法院好嗎?我尊重有人將「阿扁無罪」當信仰,但不代表阿扁真的無罪啊。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陳水扁這個罪犯本就該入監服刑,怎可逍遙法外在外放話。樓主辛苦了,面對這些「阿扁的律師」,我想你只有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