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我們看下去 可以軟到什麼時候
super bandage wrote:
原來屬於就是在手上?
這個屬於是你自己告訴自己的,還是對所有第三方公示後得到第三方也就是全世界所有國家共識認可的? 答案顯而易見
可見,你說的 屬於 就是在手上,不過是在將言和行混淆對調,偷渡邏輯後自說自話的硬坳,而國家主權並不是可以自說自話說給自己聽的爽就可以的物品,而是要昭告天下,對全世界都明確的,有主權也有治權管轄權才是真正的在手上,才是實質擁有
你口口聲聲講在手上是實質擁有,實質對應的是現實而不是簡單的法理,實質對應的是治權和管轄權,而不是法理,所以從頭到尾你的全盤解釋不過是自相矛盾之詞
個中道理邏輯清清楚楚,不是你自說自話就能夠說服眾人的


Deoxyribose wrote:
開頭第一篇就在講"屬於"
舉例講"在手上"當然就是指"屬於"





super bandage wrote:
你可以講自己說的在手上是指屬於,但是不等於客觀現實中 屬於 就是在手上,你將兩者邏輯關係自行定義的解釋邏輯,等同於客觀現實?
我問的很清楚,你講的在手上也好,屬於也好,對應的現實事實的具體內容是什麼?你至今未給出,一直閃躲
即便我多次追問,你都沒有能夠舉出任何已經發生或者正在發生的確實存在事實做證據來證明你講的在手上也好屬於也罷,一直都是停留在嘴炮的口頭理論
一直只強調結論邏輯,卻給不出可以證明結論邏輯的任何物證事證,不是硬坳又是在做什麼?
現在是要你拿出事實證據向所有旁觀之人證明屬於是事實,不是讓你到處自說自話告訴所有旁觀之人自己認為屬於,要所有旁觀者認可確實屬於你,是只聽你出一張嘴,還是要看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