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wtsai7777 wrote:
外國人用紅筆寫你的名字,你說這讓你感到不舒服,你也跟他解釋台灣有這種不能用紅筆寫名字的習俗。結果他回你:「我又不知道你們有這習俗,我沒有錯,你不能怪我,也別指望我跟你道歉。」
你作何感想?
網友這段舉例甚好
我前面說過
這些認為無所謂的
沒有一個人能夠做到從黑人角度論事
既是如此
事實已經很清楚了
大家可以不用再跟持上述論調的人多說
因為他們不會改變
大家也不用多所期望
畢竟
道德面的東西
有些人多
有些人少
有些人甚至沒有
能用道理令這些人認同嗎?
不能的
原因有二
1.道德觀
2.自尊<面子>
要讓這些人承認自己先前的認知不夠正確
在心理學來說是不可能的
因為這等於是否定自己
而人的自尊<面子>是最高位階
就算明明知道自己錯了
也不會認
所以我們也才會有<勇於認錯為大勇>這樣的話
但大勇太難
能做到的人太少太少了
補充一句
樓主這標題我認為不妥
區區一個網紅
並不能代表台灣年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