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這裡寫到超商的程式只准許顯示前兩碼與後一碼,就表示在設計上,是已經把必要顯示做到最少,自然不可能去顯示就醫紀錄。恕刪) 這個先請唐鳳出來背書如果唐鳳真的沒做過個人意志的決定那就請負責人出來講清楚健保卡內儲存資料有4類身分證字號只讀取片段,其他的資料有沒有收集???做大數據分析,依目的,它未必需要你完整的個資像有些問卷調查,它不會要求寫個人資料一樣有沒有資料收集、統計的行為,政府有義務說明清楚*題外話,有精神病、申裝ADSL的病人,可以要求不登入就醫紀錄
Brian 168 wrote:唐鳯所說政府負責,是民進黨執政團隊全體負責是蔡英文負責,還是蘇貞昌負責,還是唐鳯代表政府負責?在健保卡的說明上,清楚揭露對於廠商規範。交由超商使用系統讀取個資豈有無外泄風險?IC卡的原理,在與端末對聯之後金鑰解密,個資就會在端末顯示此時,個資就是在曝露狀態。端末出現問題,或者任何狀況,民間超商有能力解決?自立自強嗎? (恕刪) 完全同意每次說要負責通常也頂多下台就了事,根本沒屁用超商的終端機要怎樣做到保密這實在也是大問號一直以來都認為三倍券就只是口罩實名制的擴大延伸未來資源實名配給的方式,可能會越來越常見
惡魔推銷員 wrote:到現在還在糾結健保卡(恕刪) 你搞不清楚狀況另外你那些要求無權無錢人民舉證卻不要求有權有錢政府證明沒有侵害人民隱私的蠢雙標言論已經證明像你這樣的民進黨支持者其雙標程度多麼可悲!!?
惡魔推銷員 wrote:到現在還在糾結健保卡(恕刪) 打太極?健保卡都已經在預購時先插過了再者就算真的開放不用健保卡領券的方式只要政府有插入健保卡領券的行為、方式,就有義務說明清楚有無資料收集的行為更正確地講只要有資料收集的行為就應該主動告知民眾
freedomhome wrote:廢話連篇你知道蠢怎麼寫嗎? 我知道,在你臉上有。freedomhome wrote:當健保卡被列為可用方式之一就違反第15.16條了 前面不曉得多少篇前,就已經有解釋過了,與其他政府單位合作適用的是第二條,從馬英九時代就改好了,跟15、16條一點關係也沒有。
惡魔推銷員 wrote:我知道,在你臉上有。(恕刪) 詞窮了?算你還明白自己不懂法另外告訴你愚蠢這種東西不是他人能扣的只有自己能顯示出來你連這個都不懂??然後若意圖透過自己自我感覺良好的言論自HIGH的認為可以自以為是的嘴人蠢那就除了愚蠢之外還要加上可憐了??
惡魔推銷員 wrote:前面不曉得多少篇前,就已經有解釋過了,與其他政府單位合作適用的是第二條,從馬英九時代就改好了,跟15、16條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說了算?還你<解釋>過?你是國家解釋法令單位?你一個連法都看不懂的咖還有臉自以為是地講<解釋>二字?連2529都不敢講解釋二字嘖嘖嘖你到底是受了甚麼教育可以認為自己有資格有足夠知識解釋法令??這世界上有種人甚麼都不知道卻自以為甚麼都知道不光如此還以為自己可以解釋這些他不知道的東西洋洋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