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蛋機勒,為什麼有很多韓粉把公文抬頭的密等當做是蔡總統解密時限啊?

你的程度先把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K熟,不再有偷渡概念壞習慣後
我再告訴你.
現實中當我學生還是有門檻的.
網路比照辦理.

turtlins wrote:
所以,你還是沒回答啊(恕刪)
大叔沒說民國80年之前的資格審定資料沒有禁止公布.不要亂塞.
大叔說"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是民國 80 年 07 月 22 日公布.
蔡總統副教授資格審是74年10月28日,教授資格審是80年2月22日.
蔡總統教職審定絕不會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辦理.
那憑啥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辦理保密.

為何教育部不援引蔡總統當時審定依據的辦法???
這才講究依法行政啊.


turtlins wrote:
turtlins 2020-08-22 22:52 207樓
所以,
你是說民國80年之前的資格審定資料沒有禁止公布嗎?
請睜大眼睛.你應該沒瞎.應不致沒錢買不起眼鏡.
但如沒錢買不起近視眼鏡.是蠻可悲的.!

請你把我195樓看清楚
大叔法務部93年8月9日法政字第0930027044號函釋可是一字不漏全貼喔.
這次特地染紅.
還是你只能看綠色???
所以
漏的是教育部新聞稿.
漏接的是你的眼睛.真地幫不了你.


turtlins wrote:
那你略掉「其餘有關個人權益之保護,並無完成期限,依法即應持續保密」這麼長一句,

目的又是什麼呢?
陳學聖個人的思考方向.是你與他的問題.絕對鼓勵你當面問他..你敢也做了,我按讚喔!
陳學聖詢問有誰相信.這是他當時立委的權利啊.
有啥法律規定立院公聽會立委詢問.正向來一次?反向來一次?要不要表決??
他總不能像蔡總統.....106年司改國是會議表決後,還笑著對委員說「你們在搞什麼啊」!!!


海報是你舉的例喔
大叔只是笑你拿這海報來比附密件&附件處理...拿LP比雞腿啦..
但大叔沒說僅海報可抽存續辦喔.別栽贓喔
你的近視眼鏡呢??
不要一而再把大叔沒寫的,栽贓給大叔啦...
如果再有...建議你不要輕忽身體警訊,可能不只是近視眼而已.多保重啊.

turtlins wrote:
turtlins 2020-08-22 22:59 209樓
就是政治敏感度不夠、被陳學聖唬弄的咖啊。
你怎麼又迴避我那個問題呢:陳學聖為什麼只敢問有誰相信,怎麼他就不敢問有誰不相信呢?
是不是他怕後面那個問題舉手的人比六個更少啊?
哈哈哈哈哈~~~
所以,
你以為只有「海報」會抽存續辦喔?
你的「公文平行世界」果然很有趣啊。
到底中華民國法院對總統教職審定資格判了沒?這才是重點啊!!
請總統快自訴.為自己名譽而戰.這才是公共利益優先,才是人參啊!!
但連判都沒..你都已經亂塞說詞罪名給大眾!無言啊!!

至於彭,林論點...大叔沒援引過.因沒深入瞭解就不會引用.
不過就彭,林等知識分子而言,批判執政黨與既得利益者本就是天職.
畢竟阿從之事已有另一類人做好做滿嘛.

大叔打心底佩服.
引臺靜農師所寫「天下疲、癃、殘、疾、惸、獨、鰥、寡,皆吾兄弟」
人固有形體之疾.但知識份子卻有更多的對權力.利益的隔絕孤寂與不平憤懣.

1990s的澄社不就是如此.
現在澄社在哪?

多懷念那時大學教授的風骨.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turtlins wrote:
turtlins 2020-08-22 23:09 210樓
唉呦,
不管法官怎麼判,
反正你們都會有一套說詞啦,
不管官司輸還是贏,
反正都是你們對啦。
就像英國政府ICO的調查,
裁定之前,
彭主播、林環牆把ICO捧上天,一副ICO受理就代表蔡英文造假,
裁定之後,
彭主播等人又把ICO罵落地,一副ICO全體都被蔡英文收買了。
被ICO裁定駁回之後又上訴法院,
彭也是把上訴法院捧上天,一副一旦上了法院,蔡英文就死定了,
什麼打完行政法院,接下來就是刑事法院,
結果,
法院事務官不過來問問Richardson的法律適格性,
彭主播和Richardson又把法院罵得一文不值,
還說之前被你們罵成狗的ICO都比法院懂法律。
哈哈哈哈哈,
如果當初蔡英文真的採自訴,
你們一定又會罵蔡英文故意採自訴、迴避告發公訴啦。
看了一年了,
你們有什麼把戲,還會不知道嗎?
binbin999999 wrote:
這位仁兄.你這一路曲(恕刪)


你東拉西扯了一大堆,

還是回歸主題吧:蔡英文的升等著作資料是機密嗎?

去年10月教育部給陳學聖公文附件(蔡英文升等著作資訊)如果是機密,

那你怎麼解釋去年7月教育部就已在官網公布蔡英文所有送審著作的詳細資料呢?

去年7月就已經公布的資訊,會在10月公文中列為機密嗎?

你不覺得你這個邏輯很說不通嗎?

我舉淡江大學的公文規範,只是告訴你們,

公文函件本身和附件的機密等級不一定相同,

否則也不會有「附件抽辦後解密」這種規定啦。

公文本身非屬機密,只因附件屬機密而連帶列為機密,

同樣的,也有公文本身列為機密,但附件本身不見得都是機密,

這在公文實務上並不罕見,淡江大學只是把它明文列出以供員工參考。

教育部給陳學聖的公文就是一個例子。
binbin999999 wrote:
大叔沒說民國80年之前的資格審定資料沒有禁止公布.不要亂塞.
大叔說"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是民國 80 年 07 月 22 日公布.
蔡總統副教授資格審是74年10月28日,教授資格審是80年2月22日.
蔡總統教職審定絕不會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辦理.
那憑啥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辦理保密.
為何教育部不援引蔡總統當時審定依據的辦法???
這才講究依法行政啊.


你還是東拉西扯一大堆,

問題真正的關鍵還是很簡單:

不管是民國80年後,還是民國80年前,

有哪一位教師的資格審定資料被公開了嗎?

蔡英文是唯一的特例嗎?

不是啊,

幾十年來所有教師的資格審定資料都持續保密,

教育部引用民國80年改名公布施行的專上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只是因為這套現行法規有明確的文字可以說明過去幾十年來的作法。

而且,

專上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39條規範的是「學校與本部審查過程、審查人及審查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

而不是「學校與本部於本法公布實施後之審查過程、審查人及審查意見等相關資料,應予保密」,

除非你舉證民國80年之前的「審查過程、審查人及審查意見等相關資料」有被公開過或申請公開獲准的紀錄。

另如同法第43條的罰則規定,大多數都是舊法並未明文詳列,

難道民國80年之前送審通過的教師,

日後被發現有違反這些舊法未明文詳列之規定者,

都不用受罰嗎?
binbin999999 wrote:
請睜大眼睛.你應該沒瞎.應不致沒錢買不起眼鏡.
但如沒錢買不起近視眼鏡.是蠻可悲的.!

請你把我195樓看清楚
大叔法務部93年8月9日法政字第0930027044號函釋可是一字不漏全貼喔.
這次特地染紅.
還是你只能看綠色???
所以
漏的是教育部新聞稿.
漏接的是你的眼睛.真地幫不了你.


這是你在195樓貼文:




我怎麼看都是你略掉了「其餘有關個人權益之保護,並無完成期限,依法即應持續保密」這麼長一串字啊。
binbin999999 wrote:
陳學聖個人的思考方向.是你與他的問題.絕對鼓勵你當面問他..你敢也做了,我按讚喔!
陳學聖詢問有誰相信.這是他當時立委的權利啊.


呃,

是你拿陳學聖要校長舉手來支持你自己的質疑欸,

怎麼這麼快就把他給甩鍋了呢?

這樣未免太沒江湖道義了吧。
binbin999999 wrote:
到底中華民國法院對總統教職審定資格判了沒?這才是重點啊!!


法院要審判「蔡英文的教職審定資格」?

你是從哪個平行世界回來的啊?

麻煩你貼一下資料來看看啊。

法院能審判教師的資格審定?

你有沒有搞錯啊?

你腦袋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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