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當過兵的人都知道
舉例說剛下部隊海防守夜哨,菜鳥是要班哨露天頂樓監視海面偶而打打探照燈
因位冬天海邊很冷,下來班哨大廳喝個熱水,大廳有安官(士官)值勤
索性跟安官2人就在大廳裡面看錄影帶休息一下XD
脫了鋼盔,把槍擺在桌上
之所以這麼放心,是因為進入班哨前交通要道入口還有衛哨,有狀況會及時通知
況且班哨有養一群狗,陌生人接近會狂吠
但...不巧就是被旅部的人摸哨成功
摸哨人當下撂下狠話~等著坐牢吧
事情到後來不知怎演變的,可能因為牽扯的安官是待退老兵(義務士官)
沾他的福,連禁閉都沒~只到旅部軍紀在教育2個禮拜
說這個故事~想表達的是
軍中有些事其實是看你在軍中的態度
多多少少是人情世故的衍生
說誇張點,帶枝公家的紙筆回家,都可能會變成竊盜送辦的~
要送禁閉(悔過)沒這麼困難...第 6 條 士官懲罰之種類如左:
一、管訓。
二、降級。
三、記過。
四、罰薪。
五、悔過。
六、罰勤。
七、申誡。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左:
一、冒犯長官或肆意詆毀者。
二、言行不檢,有損軍譽者。
三、性情粗暴或態度傲慢,不遵約束者。
四、挑撥離間或匿名中傷者。
五、擅用民力或民物,情節輕微者。
六、薦舉不當或未履行保證責任者。
七、毆人而未成傷者。
八、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
九、怠忽職責或託故圖免勤務者。
一○、辦理公務,不遵法令程序者。
一一、侵越權限或處理失當者。
一二、誤解命令或誤傳命令,情節輕微者。
一三、保管公物,因疏忽致有損失者。
一四、購買、收藏、搬運或發給公物有誤者。
一五、操縱機械不慎,因而失事,情節輕微者。
一六、干預外事,跡近招搖者。
一七、不守規定秩序或時間者。
一八、違背信約者。
一九、爭功諉過或說謊欺騙者。
二○、請假逾限者。
二一、違反整潔規定者。
二二、利用職權,假公濟私,情節輕微者。
二三、在警戒或接戰地域外,違反保密規定,情節輕微者。
二四、儀容不整或禮節不週,有失軍人儀態者。
二五、其他有敗壞軍紀之行為者。
PJWANG0323 wrote:
這個真的很怪~~~~...(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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