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mivice wrote:有些人好像很激動基本上有人死了就一定會調查因為那是活者的人說的防衛過不過當?是不是過失?事實如何?旁人都不清楚再說若是正當防衛法官也能依法減刑緩刑甚至免刑現在才在調查一堆人就高潮個什麼東西亂下一些結論 樓上又再開始講一大多有的沒的了。看看我從這位網友引言,說的很好。"現在才在調查,一堆人就高潮個什麼東西"樓上的,你講這麼多做什麼?學學這位網友吧。
hn1271n wrote:報導中未說現場該名小...(恕刪) 每次看到你我都不自覺的微笑因為肯定你會說笑話果然不出我所料.......有證據顯示屋主知道對方是不是搏擊或武術高手嗎?閣下的邏輯思考能力一如往常的與他人有異
hn1271n wrote:報導中未說現場該名小...(恕刪) 屋主只是台灣海陸而已 要是賊是綠扁帽怎麼辦 稍一遲疑性命就不保為什麼一直叫他竊賊? 我就覺得他是吸毒後要去找女性姦殺 不是要去偷竊 我還強烈懷疑這毒蟲早就盯上屋主太太 就是有預謀性的要去姦殺屋主太太
滷肉飯一大碗 wrote:在美國,未經屋主同意...(恕刪) 都說了 美國那麼多州 每個州都有不同的人文對於Castle doctrine的要求也不一樣http://en.wikipedia.org/wiki/Castle_doctrine有的州會有比較嚴謹的要求 甚至要求屋主要在盡力迴避衝突之後才能開槍開槍也不代表允許殺人 給予你的權力也只限於停止侵犯行為如果已經阻止侵犯行為了 還繼續攻擊甚至還有可能吃上一級殺人罪
戰亂時期,侵略國軍人大屠殺別國人民,後至侵略國被擊敗,侵略國軍人還是有罪的;況且現在是和平世界,法治不同,軍人更沒理由殺人。警察開槍擊弊犯罪者,要探討到是否有執法過當的行為,並不是一定沒罪,這又是別的案件了。人當下是沒死沒錯,但後來的確是死了,下手不重也不可能會死,就算屋主不知道這招會殺死人,屋主也構成過失致人於死的要件,只是覺得有人說讓屋主無罪這點實在不認同。
xyzptwo wrote:戰亂時期,侵略國軍人...(恕刪) 一個人平白無故私闖民宅遇見屋主不是下跪求饒而是出手攻擊屋主為求保護妻小只得反擊因家屬不願急救當事人死亡屋主居然還得吃上官司完全不管前因只講後果一心要入人於罪我也真是不能認同現實是1.有人司闖民宅2.誰能確定他只是要偷竊3.對方較高大4.對方先出手攻擊屋主5.誰知道他有沒有武器(我們都是在事後諸葛亮欸)6.屋主反擊同時叫妻子打電話報警7.警方2分鐘就到8.屋主問需不需要CPR9.被回絕10.家屬放棄急救11.誰能證明急救下去對方是不是就必死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