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家遇賊扭打屋主失手奪命,竊賊之弟罵屋主兇殘


miamivice wrote:
有些人好像很激動
基本上有人死了就一定會調查
因為那是活者的人說的
防衛過不過當?
是不是過失?
事實如何?
旁人都不清楚
再說若是正當防衛
法官也能依法減刑緩刑甚至免刑
現在才在調查一堆人就高潮個什麼東西
亂下一些結論


樓上又再開始講一大多有的沒的了。

看看我從這位網友引言,說的很好。

"現在才在調查,一堆人就高潮個什麼東西"

樓上的,你講這麼多做什麼?學學這位網友吧。

tomguo wrote:
這屋主若被判刑確定.........上街遊行抗議活動我會參加........





好久沒上街了!

這理由有動力!!

kk6066 wrote:
那屋主 要怎麼知道 ...(恕刪)


那麼,這麼好的產品,那裡有賣呢?

報導中未說現場該名小偷持有致命性武器
再加上該名屋主曾經受過搏擊訓練
除非有證據證明該名小偷是搏擊或武術高手
否則這種情況而言法官會判屋主有罪的機率並不低
但是可能不會重判



hn1271n wrote:
報導中未說現場該名小...(恕刪)


每次看到你
我都不自覺的微笑
因為肯定你會說笑話
果然不出我所料.......

有證據顯示屋主知道對方是不是搏擊或武術高手嗎?
閣下的邏輯思考能力一如往常的與他人有異


hn1271n wrote:
報導中未說現場該名小...(恕刪)


屋主只是台灣海陸而已 要是賊是綠扁帽怎麼辦 稍一遲疑性命就不保

為什麼一直叫他竊賊? 我就覺得他是吸毒後要去找女性姦殺 不是要去偷竊 我還強烈懷疑這毒蟲早就盯上屋主太太 就是有預謀性的要去姦殺屋主太太

滷肉飯一大碗 wrote:
在美國,未經屋主同意...(恕刪)

都說了 美國那麼多州 每個州都有不同的人文
對於Castle doctrine的要求也不一樣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stle_doctrine
有的州會有比較嚴謹的要求 甚至要求屋主要在盡力迴避衝突之後才能開槍
開槍也不代表允許殺人 給予你的權力也只限於停止侵犯行為
如果已經阻止侵犯行為了 還繼續攻擊
甚至還有可能吃上一級殺人罪
一切就是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錢

戰亂時期,侵略國軍人大屠殺別國人民,後至侵略國被擊敗,侵略國軍人還是有罪的;況且現在是和平世界,法治不同,軍人更沒理由殺人。

警察開槍擊弊犯罪者,要探討到是否有執法過當的行為,並不是一定沒罪,這又是別的案件了。

人當下是沒死沒錯,但後來的確是死了,下手不重也不可能會死,就算屋主不知道這招會殺死人,屋主也構

成過失致人於死的要件,只是覺得有人說讓屋主無罪這點實在不認同。


xyzptwo wrote:
戰亂時期,侵略國軍人...(恕刪)


一個人平白無故私闖民宅
遇見屋主不是下跪求饒而是出手攻擊
屋主為求保護妻小只得反擊
因家屬不願急救當事人死亡
屋主居然還得吃上官司
完全不管前因只講後果
一心要入人於罪
我也真是不能認同

現實是
1.有人司闖民宅
2.誰能確定他只是要偷竊
3.對方較高大
4.對方先出手攻擊屋主
5.誰知道他有沒有武器(我們都是在事後諸葛亮欸)
6.屋主反擊同時叫妻子打電話報警
7.警方2分鐘就到
8.屋主問需不需要CPR
9.被回絕
10.家屬放棄急救
11.誰能證明急救下去對方是不是就必死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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