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klin0394 wrote:
搞清楚重點了嘛?
市政府的角度是,都有公告喔,所以市政府站的住腳
但是有沒有發現,市政府玩的是時間差攻擊
4/30結標,4/28才公告『總樓地板面積』是『法定容積』,你叫洪鼎怎麼來的及修改
,真的是好一個烏龍
最後,現在遠雄蓋的總面積是14萬9000多坪,比當初市政府公告的9萬6000坪,多出這麼多
這麼爽的事,怎麼只有遠雄才有?這個用廠商來打自己的臉,還真是少見
根據政府採購法內容:第 7 條 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 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 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
所以洪鼎公司若真認為截止日前最後一次補充資料有損害他們的權益他們可以提出訴訟,照你所說的............."這麼爽的事"!
洪鼎公司有出來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