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像沒搞清重點,很多人不反對同性結婚,反對的是領養小孩,有些人就會說,被棄養的小孩是異性戀造成的,所以同性來幫忙收拾,但很簡單的問題1.小孩有能力去判斷或接受自己雙親是男男或女女嗎?2.同性夫妻領養小孩後,對小孩未來性別認知的問題會不會影響,會不會本來他是男生,被女女收養,就變女生,反之亦然,還有別說什麼有同性戀小孩的父母,為啥父母不會被影響,大人人格已經定型,不容易被外在影響,你要去收養滿18 or 20歲,那我沒異議3.另外同性收養小孩就一定解決了棄養問題嗎?不會造成其他問題? 這個你敢打包票,同同領養就一定是解決問題???4.我想問個額外問題,同性戀的男性,到底需不需要服兵役? 同性戀女性,覺得自己是男的,需不需要服兵役,要爭去同性結婚前,也順便把國民義務納入吧!秦漢梁 wrote:人家要結婚管那麼多幹嘛又不是做姦犯科大驚小怪
ltelung wrote:通常講不出理的就只...(恕刪) 你自己到處嘴砲,還妄想別人用至理名言回你啊?你不是說同志沒有被歧視嗎?我舉了實證,你就轉移話題,你這不是嘴砲是什麼?勇敢一點,面對自己就是在嘴砲的事實吧!
小鐵子 wrote:您這論點,說穿了就是否認自己有歧視。有沒有歧視,是用嘴巴說的嗎?當同性不能結婚,異性可以結婚。這就叫「歧視事實」。有沒有歧視存在,請用事實證明,不要用嘴砲或個人觀感證明 題外話,當表兄妹不能結婚,義兄弟可以結婚,是不是也叫歧視事實?如果台灣的婚姻制度真的要如蔡總統說的:在愛之前一切平等,那近親婚也應該比照同志婚,用愛解除一切歧視呀!禁止近親婚的理由是怕下一代基因缺陷,但人權團體告訴大家,就算是同志結婚,人類還是會生生不息,既然如此,近親婚也是可以讓生命生生不息,禁止個什麼勁?開放吧,都開放吧,在愛之前,什麼都可以開放!有愛最美,希望相隨,讚!
我想問個額外問題,同性戀的男性,到底需不需要服兵役? 同性戀女性,覺得自己是男的,需不需要服兵役,要爭取同性結婚前,也順便把國民義務納入吧!小鐵子 wrote:可是我沒有反對他們結婚啊,這問題,要去問反對的人喔。
b108463 wrote:你好像沒搞清重點,...(恕刪) 我在另一篇貼過,給你參考.Zach Wahls 談「我的兩個媽」另外,服不服兵役跟性取向無關. 你可能搞混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兩者了. 同志是喜歡跟自己同性別的人而不是自認為性別與生理性別不同的人.
既然無關,以後性別是男的,一律有服兵役義務,不可以性傾向作為免役藉口,這樣可以嗎?因為同性戀不是罪也不是病!Rillifane wrote:另外,服不服兵役跟性取向無關. 你可能搞混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兩者了.
小鐵子 wrote:你自己到處嘴砲,還妄想別人用至理名言回你啊?我回你的文,你哪一個正面迎戰?你不是說同志沒有被歧視嗎?我舉了實證,你就轉移話題,你這不是嘴砲是什麼嗎?勇敢一點,面對自己就是在嘴砲的事實吧! 好笑~是誰在繞圈圈!!實證在那??,理性一點好嗎?之前問的男女有別~不吝嗇回答一下吧!既然從演化來看,人類有男有女~如果同志是合於萬物常理的~那怎麼沒有孕育後代的能力?無法延續生命又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