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pingyu wrote:
我是四個小孩的爸,...(恕刪)
我是四個小孩的爸,我反對同性婚姻並反對修改民法.
四個寶貝中,一個男生上高中,一個國中,一個國小,一個2個月的寶貝女兒.
為什麼我反對?因為孩子都還在學習階段,甚至根本還不懂什麼是愛什麼是健康的性.
( 基本上教育小孩愛與健康的性,跟同性戀通過民法修改無關,因為同性婚姻也是由愛與健康的性所誕生。 不健康的性,異性戀也是有,不管世上有無同性婚姻,這課題堆於身為父親的你一定會存在 )
修改民法後,誘導甚至誤導孩子,同性之間可以光明正大求愛,甚至告訴他們同性之性才是正常的;
( 民法修正後,給予需要的人法律保障與約束,光明正大的愛不偷不搶不侵犯他人有何不可,不要搞的像以前美國白人看黑人般的歧視,搭公車不能坐座位,當黑人爭取權力時,瘋狂的恐懼。 你在哪裡接收到資訊說異性婚姻不正常,同性婚姻才是正常,修改民法,並不是剝奪異性婚姻的權益,一點都沒少。你應該先教育自己不要搞無中生有的訊息。 )
同性之愛才是正常的,告訴他們我們用來上廁所的肛門原來還可以性交.無法生育,就去收養一個孩子就好.
( 既然,什麼何謂正常的資訊是無中生有。至於肛交,無法生育,收養孩子這些,很不幸的異性戀都有。或許借此教育孩子哪些是錯哪些是對,問題在你對於對錯的觀念本身是狹隘的,是主觀的並不客觀 )
原來現在人都忽略孩子是愛的結晶,兩人相愛的成果.我們養育孩子,母親哺乳孩子,希望未來孩子會有自己的孩子並了解什麼是生孩子的痛,什麼是做人父母對孩子的愛.我都記得孩子出生時我在產房看著自己孩子出生,看著孩子哭,握住孩子手的當下.
( 你是感性的,在此同性婚姻台灣不是先驅,同性婚姻中的感性,也是有的,收養,看這孩子茁壯這些感動同你一般。但先天所無法擁有你所說的感受,確實是遺憾,因此更不能鄙視,更要包容,給你平等的對待。)
唉 ... 沒時間,算了。
chunpingyu wrote:
我是四個小孩的爸,...(恕刪)
雖然我不敢說台灣多數人都跟你一樣反同
可是我認識的親朋好友裡面10個家庭裡面 10個家庭全部都反同
大家想法也跟你差不多....畢竟大家還是希望自己小孩能正常生活傳宗接代
沒抗議理由也很簡單 懶得參加社會運動 過自己的日子為重
而我也敢講 這種思想的人很多 萬一這種思想之人忍不住上街頭 場面一定很勁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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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合不合法重點在於小孩還沒自主判斷力就算合法也可能產生一生的遺憾
不管合不合法 都無法限制他人歧視與否
在沒自主判斷力之下 情竇初開的小孩會不會把友情當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