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river235 wrote:
你要不要打電話給勞...(恕刪)
蘋果這個表看起來有點亂...

直接把本薪跟加班費切開看可能會清楚點

好了,加班費算起來休假日加班是最補的,而且比舊方案多很多(0.33=>1.33,0.67=>1.67,1.67=>2.67)
換句話說新規定你加一天班抵舊規定兩天班,超補!
奇怪,你要加班費多算一倍給你而且四小時一單位卻呱呱叫?
例假日(天災突發事件)加班,你拿到的補休不一定用得掉,且做滿12小時拿到的還比休假日加班少
例假日(非天災突發事件)加班,你拿到的更少,但是老闆要付罰款,擺明例假日就是得放假
奇怪,當初吵要二例的,你們到底在爭甚麼?要假不要錢嗎?
一例一休明顯就是要錢給錢要假給假的方案,結果?
要錢的不滿意錢變多,要假的嫌假太少,政策啥都不變就嫌操到爆資方打手...
不然怎麼做你們才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