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l54321 wrote:富人的財富不是憑他一己之力獲得的,甚至是憑藉他人勞力來幫他累積財富;所以他有義務繳交更多的稅金。
這又回到原來的問題,所得稅級距是不是也是階級之分?是不是也是對富人不公平?
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這才符合人類社會的公平原則。
但是,人類社會不應該以一個人的貧富、貴賤、性別、膚色而去剝奪他的權利。
窮人有受教育的權利,富人也有受教育的權利。
窮人有投票的權利,富人也有投票的權利。
窮人有言論自由的權利,負人也有言論自由的權利。
窮人的權利被侵害了,就該依法補償。富人的權利被侵害了,也該依法補償。
這個關於權利的法不該因人而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