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台投案? 蘇貞昌: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所謂正義,司法在台灣來說都是為政治服務?!

惡魔推銷員 wrote:
這口語上的「請」不是...(恕刪)


“是我們政府本來就不用理會香港人民「個人期望」。”

真的!!那些反送中覺青就是笨,怎麼會認為蘇貞昌啦、陳其邁啦....喊出啥....“高雄挺香港”、“我們挺香港”地謊言呢? 真是笨蛋!!


不過....話說回來....

我們政府雖然不用理會香港人民的個人請求....

可是瑞凡....

我們的政府在蘇貞昌擔任閣揆、蔡英文擔任總統的情況下,連中華民國的司法主權都不顧了嗎? 連檢調、司法單位發出的通緝令都不鳥嗎?
JasonQ wrote:
“是我們政府本來就不(恕刪)


不鳥就算了,
人家要來投案,還從中作梗.........
惡魔推銷員 wrote:
那太棒了,他就保持無...(恕刪)


內政部拒發簽證

檢調、司法卻發出通緝令要逮捕到案

所以,你是指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協助嫌疑犯逃案囉?
JasonQ wrote:
內政部拒發簽證

檢調、司法卻發出通緝令要逮捕到案

所以,你是指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協助嫌疑犯逃案囉?

遣送來台,或是偷渡,讓你選。
自由行,抱歉,不會發簽證給已知的洗黑錢犯,這是很正常的。
惡魔推銷員 wrote:
遣送來台,或是偷渡,...(恕刪)


原來通緝令不是我們積極逮捕、策反、鼓勵對方投案喔?

那麼,我看你的發文內容,讓我覺得你好像在指控中華民國的司法、檢調機關發出的通緝令,內政部可以不積極處理耶!?

p.s. 你知道什麽叫做簽證? 核發簽證的意義是啥嗎?
惡魔推銷員 wrote:
遣送來台,或是偷渡,(恕刪)



哈哈哈,
果然是不准被告投案,
可憐的士檢檢察官..................
87院長
87分...不能在高了
惡魔推銷員 wrote:
遣送來台,或是偷渡,讓你選。

意思是台灣支持送中囉
JasonQ wrote:
原來通緝令不是我們積(恕刪)


他這輩子沒上過飛機

我們現在在教他常識
Panchrotal wrote:
意思是台灣支持送中囉

wow.....搞不清楚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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