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就是你家???又是一窩蜂???爭公理???


尼斯 wrote:
建商,市政府早已違法...(恕刪)

同串第6頁第56樓起...

特別第59樓那位大大說的,公共利益為何的解釋...

如果這個可用,王家就不會再說要申請釋憲!現在市政府也要求要釋憲...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同串第6頁第56樓起...(恕刪)


已經懶得理他了
只會一直跳針,問他有看過居住原因未消滅的房子被拆過嗎
吭都不吭一聲...

至於王家,還是那句老話,這個例不能先開,否則後患無窮,
日後會出事的..

我是祝他家10.20年後要都更時附近最好有幾戶釘子戶在...
然後住到家傳三代


masachen0510 wrote:
那麼高等行政法院為何駁回緩拆???
...(恕刪)

法官不都被罵恐龍

打一開始建商就無資格將王家劃入
市政府審議不該受理
(蘋果已爆市政府顧問是建商董事)
案送地院正常應飭回
為何受理一直搞到高等行政法院...
(下台)

吃很大
夜路走多...
王家就是我家,看!我也想要建商拆我家,塞2億給我,然後我假裝說不要不要呀
尼斯 wrote:
打一開始建商就無資格將王家劃入
市政府審議不該受理...(恕刪)

都更案96年7月開始...

那位顧問(原本早就受聘)是99年才再去當獨立董事...
99年王家早就告人了...
現在拆房子,其實是99年就已經判決確定早該做的事...



ghip1011 wrote:
已經懶得理他了只會一...(恕刪)

無理的人就是只會跳針,然後一直“詼”不停,模糊焦點,掩蓋他們不願意面對的真相...


管妹...是誰啊?

mltr wrote:
舉個例子機車是我的個...(恕刪)


0 分!!!

你違法在先..

借問一下王家違了什麼法?

我"不說"我不想賣機車違了什麼法?

masachen0510 wrote:
一句話從得知必拆無疑...(恕刪)


一句話:

一台一萬元舊機車尚且要我辦過戶生效!

為什麼房子"過戶"可以不經我同意!!!

這不叫惡法叫什麼??????????????

bar0402 wrote:
0 分!!!你違法在...(恕刪)

違法?

又再用low招,拿違不違法來講?

我們雖然不是很懂都更,你也不要那麼外行...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都更案96年7月開始...(恕刪)


你怎不說從頭到尾都是你們在跳針?

郝大市長都知道不對了..

旗下律師都集體請辭了... 郝大市長站不站得住腳是非常清楚的..
要不, 大可"一切依法行政"繼續幹下去啊!

現實比不上迷思...

王家怎樣根本沒關係, 只要建商或郝市府拿不出王家的同意書...
那這件事郝市長就站不住腳....

remo2919 wrote:
違法?又再用low招...(恕刪)


違不違法不靠你嘴砲啊?

怎樣?

還想包庇郝大市長?

他自己都不敢硬下去了...

連自己人都給他難看了, 你還要怎樣強辯下去?

太Low啦!!!!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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