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川 風 wrote:
如果真如你所言是制度上有問題
那也應該追究到中央單位
怎麼會只追究到地方消防局?...(恕刪)
底下引用框內是這起山難罹難者母親的描述:
我兒子到第3天還沒找到,特搜不斷喊辛苦、人力不足,我們就僱用花錢當地山青,也請民間搜救隊協助。但是,消防、民間救難隊和山青,3派人馬互相排擠批評。我們家屬心想:台灣的救難人員竟然是這樣子。一個禮拜過去一直沒消息,到第三個禮拜,消防特搜隊宣布不搜,我慌了,寫信求助國軍,後來出動軍隊搜救一周,指揮官說碰到下雨、起霧,不搜。
所以可以看到這次的救難單位共有:
1. 消防隊
2. 民間救難隊
3. 山青
4. 軍方
最終被究責, 說搜救不力的居然是地方消防隊, 令人傻眼.
我發現台灣有2/3的山脈,四季都能爬,政府為何不重視?為何不把山管好,加強救難機制?我跟先生決定將博崴的犧牲,轉化成力量,希望公部門跟民間團體的力量能夠整合,發揮功效。我們不希望悲劇再發生。
母親為何不重視兒子去登山? 為何母親不把兒子管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