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頂小心 味全反撲要告網友


翠玉白菜888 wrote:
要在知悉有妨害名譽事實之日 六個月內提告


這部分應該是不用擔心,
因為"知悉"是指告訴人知悉,
所以雖然有些謠言是六個月前出現的,
但是只要告訴人是在六個月內才知道這些謠言有妨害名譽的事實,
那還是可以提告。
最簡單的一招,
味全可以主張原本不知道有這些謠言,
但是發現最近秒買秒退的情況越來越激烈,
所以公司查證之後才知道有這些謠言在毀壞公司商譽。

peng321 wrote:
一個人有沒有罪
不是看法官判決 是看自己認不認了?
真是高明的見解


你誤會他了,
他的意思是,
一個人有沒有罪,
不是看法官判決(一審無罪),
也不是看自己認不認(魏並沒有認罪),
而是看"他怎麼認為"。
他認為魏有罪,魏就有罪。

old_hsiao wrote:
我有這本事,可能早就發了。


所以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你沒本事嗎?


old_hsiao wrote:
前面^如果^兩個字,你沒看到嗎?


對嘛 只要前面加個如果 後面用的是問號

要怎麼說都行

如果會支持秒退 大概都是這種不敢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的?
old_hsiao wrote:
我們家不上夜市的。

鹽酥雞、香雞排路邊常看得到,還是說你們家都不出門的?

事實上這種迴避的態度,就是一種明確的答案!所以謝謝你認同我對你的質疑!

old_hsiao wrote:
前面^如果^兩個字,你沒看到嗎?


你的如果是指誰
大方講出來嘛
old_hsiao wrote:
我們家不上夜市的。...(恕刪)
你家不買頂新的油,為什麼就反映得那麼激烈到誅連九族。
現在說個不上夜市,就想逃避被打臉的質問了?
好個動感標準的正義感啊!

yymmrr wrote:
好歹関心一下時事別...(恕刪)


真不知頂新的律師怎麼想的. 沒有做錯事.
為何要讓老闆出來道歉.還要捐30億.
我要是老闆,早就開除法務部門.

old_hsiao wrote:
啊,是怎樣?沒證據...(恕刪)


沒證據就沒證據
怕被告就怕被告
還有教養哩
扯那麼多
每天漲停板 wrote:
真不知頂新的律師怎...(恕刪)


現在才一審,有點耐心吧?

在證據尚未明朗,媒體煽風點火,民怨沸騰時,不先出來滅火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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