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Lin0423 wrote:請問最高權力法學博士不依法行政可否用企圖顛覆國家的罪名處理?...(恕刪) 可以提告,但要等她下台才能辦。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其實我覺得這件事高公局依法處理提告就好了,不管法院判決要不要付錢給收費員,大家都是罵法官而已,法官如不想被罵,那改陪審或參審就好了。不過我是肯定總統站在第一線,只是事情處理的不夠完美。政府如果爛了,那理會這些事也沒什麼意義了,只能聽天由命等改朝換代了。
蔡英文的處理收費員抗爭方式感覺就像是處理車禍肇事:蔡英文是車禍主要肇事者,只想趕快用錢解決收費員的抗議活動,收費員提出任何的條件的理賠金我都接受,我在包一個大紅包加禮物給你們壓壓驚只要你們和解書趕快簽一簽,不要在來煩我就好...唯一差別是...蔡英文不用出錢...
Wow_Senior wrote:..沒看他一開始還想帶風向說:怎麼可以幫遠通出錢呢?..(恕刪) 就不知道阿,這事又沒經法院處理,會被歸類為民粹的,若不相信問問版上的法律達人。鬼打牆是收費員跟前朝政府阿,兩邊都認為是對的卻都不依法處理,天底下有誰把該給的都給了卻還讓對方來一直鬧?如此當然會認為一定是即得利益者有理虧之處阿,還是政府不懂法律的關係?不然這樣好了,你幫遠通告收費員或乾脆直接告國家如何?如果不想提告還有一個方法,號召2000人(越多越好)到總統府抗議,叫總統不要出這筆錢,有事你們會擋著。
陳小春2525 wrote:天底下有誰把該給的都給了卻還讓對方來一直鬧? 有啊!你沒看到嗎?他們都上新聞囉!樓上那個整理很清楚,你若很懶得回去找新聞看。可以參考看看。我是等著你拿最後的整理者來說嘴ing...
Wow_Senior wrote:有啊!你沒看到嗎?他...(恕刪) 我也講很清楚了,台灣有一個單位專門處理這種事,名稱叫法院,自己不去的怪誰?若不想上法院就去召集2000人到總統府陳情,總統會聽的。這筆錢才8億又不多,少洗幾次錢就有了,美國人一次就拿57億去了。其餘你問問版上的法律達人看這是不是屬於民粹好了。要打嘴炮就請自爽吧,恕不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