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遭法拍!未繳1萬8罰單害無家可歸

jasonhustock wrote:
太電那隻? 廣三那隻...(恕刪)

孫道存不是被管收還是被關了嗎?違法不得主張平等,就是你闖紅燈不能要求先去開全部闖紅燈的紅單再來開我的,一碼歸一碼,法律常識要有
在美國如果你不繳社區管理年費(德州休士頓一年2~300每美金等同6000~9000台幣)
社區就有權將你房子法拍來抵這一點點的年費。該繳的發款就是該去繳
我一個舅舅是台北博士眼科的老闆醫生專做雷射手術每十五分鐘賺十多萬,但卻自以為是覺得政府憑甚麼要他繳稅,不願意繳稅變成欠稅大戶,直到被強制執行抓了才乖乖繳稅。不見棺材不掉淚
老C wrote:
看完本樓,大家的觀念(恕刪)


https://www.tpk.moj.gov.tw/9903/10069/103379/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要照顧人民,解決人民的問題,行政 執行署除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對於弱勢族群 亦秉持著「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採取各種具體作為 以體恤、關懷經濟弱勢族群。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於執行時發現義務人生活困頓亟待援助時,除暫予寬緩執行外,並視情況辦理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轉 介就業服務中心輔導就業、通報當地社福單位提供各項救助、 諮詢。...

執行署的要不要看看?
clwu5724 wrote:
我個人看法:交通違規? 是行為不檢嗎?

不能吊銷駕照違規(恕刪)


吊銷駕照?屋主就是無照駕駛被裁罰。
kantinger wrote: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要照顧人民,解決人民的問題,行政 執行署除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對於弱勢族群 亦秉持著「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採取各種具體作為 以體恤、關懷經濟弱勢族群。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於執行時發現義務人生活困頓亟待援助時,除暫予寬緩執行外,並視情況辦理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轉 介就業服務中心輔導就業、通報當地社福單位提供各項救助、 諮詢。...

執行署的要不要看看?


你以為四年來,執行署為何會11次雙掛號?
執行署都有說明,一開始多次寄公文請屋主冾談如何還款,但對方都置之不理。

若屋主有向執行署反應寬緩執行,執行署拒絕再來說嘴好嗎!。

也別扯什麼怎不打電話或親自找人,法定通知規定就是寄信通知。
刁民很多
刁民支持刁民的刁民行徑
妖精狩獵者 wrote:
不一定。
你老婆違停,因警察找不到駕駛,自然是對車主開單。
但違規(如本案件)是被當場攔下,警察知道駕駛是誰,開單對象就是駕駛。
執行署有說,他當時違規駕駛的車輛,都是別人的。
小弟已經找到執行署的新聞稿,放在219樓。

sking17 wrote:
法律上有一個叫做違法比例原則。
就好像當小偷,
不應該判死刑一樣的意思。
欠1萬8,還1萬8。
十分合情合理







細看新聞稿可以得知,有部分罰單是現場攔停開單,那就代表事主根本知道自己被開單,卻根本不想繳罰款。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妖精狩獵者 wrote:
你以為四年來,執行署為何會11次雙掛號?(恕刪)


你錯了

胡亂寄幾次「雙掛號」就可以強賣民眾房產

同理北韓「雙掛號」強送民眾去勞改

相信你也會覺得好棒棒
iijima_ai wrote:
細看新聞稿可以得知,有部分罰單是現場攔停開單,那就代表事主根本知道自己被開單,卻根本不想繳罰款。 (恕刪)


你錯了

你已經預設立場當事人惡意不繳

當然覺得政府強賣民眾房產好棒棒
妖精狩獵者 wrote:
你以為四年來,執行署(恕刪)


https://www.tpk.moj.gov.tw/9903/10069/103379/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於執行時發現義務人生活困頓亟待援助時,除暫予寬緩執行外,並視情況辦理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

那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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