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服年輕人,搶救國民黨,高雄市尚有機會

沒有色彩 wrote:
檢調查獲中國金援韓國(恕刪)


查呀,依法究辦呀
問題是,這件事好像是在對岸喔
你要依甚麼法?

"大陸長沙台胞投資企業協會長林懷、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女聯合會理事長何建華等7人去年總統大選為了幫韓國瑜及國民黨造勢拉票,在長沙華天大酒店舉辦大型餐會,宴請560多名台商、台生,並安排1000多間酒店住宿"
沒有色彩 wrote:
法院是誰開的?https...(恕刪)


所以我說現在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呀
依法究辦呀
包括林益世未審完的貪汙案
趕快辦一辦
一個標準,該關的就抓去關不要讓貪汙者在外面趴趴走!
KCLin0423 wrote:
查呀,依法究辦呀...(恕刪)


我要依什麼法?

台北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選罷法」起訴7人。
他會被罷掉啦,不用擔心。
其實我用很久了,終於有人看到了
依檯面上這些罷韓團體和這堆憤青能組織起這樣的活動,其他人信不信隨他。 我是不信啦!
一個大型的社會運動要運作,最簡單的經費和人力動員。 背後如果沒有一個有錢、有力的組織運作,我不信這些人會花自己的錢去參與這樣的活動。 既使罷韓成功了 ⋯ 他們(罷韓團體、憤青)能獲得什麼好處? 所以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 沒人會做一件花自己時間和金錢, 去做一件對自己沒有意義的活動。

我個人的觀點是從去年亂港事件切入來觀察。 我的猜測是 ⋯ 罷韓只是個事件活動的切入點, 罷韓結束後無論罷免案有沒有過, 才是社會運動的開端。 因為這是一個台灣社會的破口,有了破口就有切入撕裂台灣社會、造成中國與台灣關係緊張的機會。 至於誰會從中獲取最大利益,又不會損及自己的利益,這問題我讓有思考邏輯能力的人自己去判斷。

以去年的香港暴亂事件為鑑,被煽動的大多是程度不高、有反社會傾向的年輕人。 短時間內,他們或許領取了還算不錯的活動經費。 在利益的驅使下破壞公共設施、製造反政府或反社會活動。 進而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環境。
但是, 最終除了破壞了一堆公設和造成民眾不便外。 他們達到了什麼目的? 不就賺了點活動經費!?

所以,以我的觀點來看。 罷韓結束後才是真正的活動起始點!? 既使有意識到的政治人物不願擴大社會衝突。 但就怕外來勢力不願就此罷休!

現在的政府願意讓自己的人民陷入衝突與對抗?! 還是無法對外來勢力 say NO?
沒有色彩 wrote:
我要依什麼法?台北地...(恕刪)


管得到在對岸的活動?
也對,中華民國的版圖包含了案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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