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中 甚至放棄培育下一代的核工人才!
新生代核工人才會去哪?
一旦離開的人才會回頭?


chinshentw wrote:
您要不要回去看清楚一(恕刪)
chinshentw wrote:
然而事實上這個新規定還是充滿了妥協, 因為首善之都的大台北地區, 即便地震的潛能理論上是極高的, 還是適用較低的要求, 就是得以用相較不劇烈的0.23g地表加速度來做設計, 因為茲事體大, 如果把大台北也用0.33g下去算的話, 台北的公共建設成本會從高價變成天價(因為本來的徵收成本就高, 偏偏建設又多), 可是大台北地區終究是人口稠密的政經中心啊, 一出事可能會癱瘓台灣的, 所以解套方式就是特殊功能的建築物需要另外做結構外審或是專家審議的把關.
而這個新地震分區頒布時, 有些已經進行中的公共工程怎麼辦? 沒辦法, 只能適用標準較低的舊制, 像是那時候台灣最大的土木工程就是高速鐵路, 那個分區一改(通常都是改成是用更高的標準), 造價飆高的程度是會讓很多廠商都倒閉的程度, 那麼1980年就開始規劃的核四呢? 當然是用舊的規範, 已經完成的基礎要補強到符合新規範的要求, 說不定會比打掉重建來的高.
chinshentw wrote:
您可以自己去做一下功課喔, 不過您口中只知道所謂"日本在核電全停後沒幾年又開始用核電", 現實的狀況是日本2017年發電結構中核電的佔有率只有3.1%喔, 差不多是地震前10分之一
您現在會不會覺得對自己不熟悉的東西多聽聽多看看多想想再發言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