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501 wrote:你的增建說法還是繞不過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七條的四十五平方公尺平房規定。建議你換個說法。 看吧!這種就是專門負責激怒的,明明我已經說增建一樣是違法,要申請執照的,農舍根本不適用,依然還在鬼打牆!
tgdlyg wrote:看吧!這種就是專門負...(恕刪) 不服?要不你想想你的增建說怎麼避過這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你假設的現在85號原為84號的建築為編定前就存在的,得為從來之使用,但是不得增建,你說說怎麼申請增建的建照?
jaco54321 wrote:那邊違法的可多了!89 號竟然有兩棟,看賴清德要怎麼拿門牌來解釋?關於賴清德老家門牌取得日期的一點推測 您又在發廢文啊?我的前後論述就是有兩種狀況,1種是民國60年那時就是分成兩戶,我說我是根據電錶判斷的,另一種狀況就是民國93賴清德老家蓋好後分戶,這是根據空照圖的建物增建或新建狀況,這種狀況台電應該也是可以在建物無建照狀況下新增電錶,既然你又發了廢文,因為你寫的完全不是我描述的,不知道你中文是否有問題?我就大發慈悲查了一下,是民國60年分戶的,84號與85號都是來自相同地址,所以我判斷描述的沒錯不是嗎?差在是民國60年還是民國93~94年的判斷而已.
jaco54321 wrote:那邊違法的可多了!89 號竟然有兩棟,看賴清德要怎麼拿門牌來解釋?關於賴清德老家門牌取得日期的一點推測 再大發慈悲幫你查了一下87號與88號,一樣的情況喔!一樣是民國60年就分成兩戶了,所以這樣可以判斷當時的工寮,是以一棟工寮住兩戶的方式入住.直到民國60年分戶,變成一棟房屋有兩戶的門牌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