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動工了!!那些人在擋下去有意義??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沒有同意過? 目...(恕刪)

你中文有問題嗎?知道如何退出都更與否,與是否同意都更根本是兩回事。
王家同意書何在?只要沒有王家同意書,該房永受憲法保護。
p620329 wrote:
你中文有問題嗎?知道如何退出都更與否,與是否同意都更根本是兩回事。
王家同意書何在?...(恕刪)



借網友的見解回答你的問題:

王家沒有簽同意書就表示不同意,其實這個說法,拿來聊天打屁可以,在常理上,或是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不簽署同意書,有很多的可能,不同意只是其中一個可能,所以不能以偏概全的說,沒有簽署同意書,就是不同意。請不要拿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應用在法律的問題上,對保護個人的權益是沒有幫助的。

不管是在都市更新計劃概要或是事業計劃的階段,所要求的只是“同意”的所有權人達到法定的標準,並不需要將沒有意見或是反對的所有權人列表提交主管單位審查。所以就都更發起人而言,所要取得的是所有權人的同意,而不是所有權人的“不同意”。在都更事業計劃書同意的所有權人達到法定標準,都更計劃進入提報核准的階段。

發起人需舉辦多次公聽會,而後計劃書提交都更審議會幹事會,委員會,進行審查審議。

不同意都更的所有權人,可以在提報核准的階段,或是在公聽會中,或是在審查審議的階段,表達反對都更的意見,主張其權益。
沒有簽同意書的所有權人,其意向可能為”沒有意見“,或是”不同意“。所以不同意的所有權人需要在此階段表達意見。

所以,贊成都更的,一定要跟都更發起人表達其同意的意見,
而不贊成都更的所有權人,在計劃書報核的階段,要在公聽會及審議會中表達意見,
這是法律的規定,簡單明瞭,也絕無滯礙難行之處,
王家沒有在公聽會及審議會中表達反對的意見,所以都更案以無反對意見通過。

如您不介意,到請您指出邏輯的問題在哪裡:

王家說的其中一個謊,是說他們沒有收到都更公聽會及審議會的通知,被建商刻意排除,所以無法表達意見
如果屬實,則在行政訴訟中,此都更案的法律程序有問題,會被判無效
然而,此說法已遭證實屬假,被法官駁斥,所以都更案的法律程序無瑕疵
所以,都更案的審議通過在法律程序上沒有問題
在實質上,王家沒有在公聽會及審議會中表達反對意見是事實。王家知道自己對於都更案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並且刻意迴避在公聽會及審議會中表達其反對意見,所以都更案在實質上也沒有問題
Erichuangtw1980 wrote:
借網友的見解回答你的...(恕刪)

你的網友說法違憲,不看也罷。
p620329 wrote:
你的網友說法違憲,不...(恕刪)


廢死聯盟也說,死刑違憲,

都更有沒有違憲,等有釋憲的結果再說吧,

目前沒有人,包括王家沒有再提釋憲案????



H大對於文林苑的見解供大家參考:


要抵制,請依照法律提供的程序

就像有人欠你錢,你不能直接去他家搬東西抵債,而要經過法律的程序主張你的債權

即便走法律程序不一定能保障你的債權,你也有義務走完這程序,除非你放棄你的權利

今天都更條例並非沒有提供不參加都更者主張自己權利的管道,請善加利用

若是在利用這管道後仍無法保護你的權利,您是受害者,請抗爭

如果從始至終都刻意忽略都更條例,那又那裡是都更條例的受害者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等有釋憲的結果再說吧...(恕刪)

那你為何不等釋憲的結果出來再建?建好後如果違憲豈不是拆屋還地?
文林苑現在就停工啊,那些人擋下去有何不對?
目前王家是合法守著自己的土地....................................1515

那你為何不等釋憲的結果出來再建?建好後如果違憲豈不是拆屋還地?
文林苑現在就停工啊,那些人擋下去有何不對?


釋憲只是政客作秀,王家知道自己的案子沒有達到違憲爭議,

就算違憲,法律不會追溯改判,文林苑都更案仍是合法。








01Mark wrote:
目前王家是合法守著自己的土地....................................1515

..(恕刪)


土地合法,建築物,是違建,佔用鄰地,

如果拆除佔用鄰地的部分,少了三面牆,屋子肯定垮了,

要重建,是畸零地,無法申請建照,

王家該要守廢墟,還是加入都更獲得5房5車位?




Erichuangtw1980 wrote:
釋憲只是政客作秀,王...(恕刪)


哪來的房子?不是拆了。

現在的狀況不就是王家合法的守住自己的主地?


01Mark wrote:
哪來的房子?不是拆了。

現在的狀況不就是王家合法的守住自己的主地?

...(恕刪)



合法拆就是為了合法都更,抗爭是非法的。。

Erichuangtw1980 wrote:
合法拆就是為了合法都...(恕刪)


2012/4/2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說,目前文林苑都更案產權,分為三部分,除了建商、同意都更的原地主,
另有近50坪土地的產權仍在王家手中
王家在自己的私有土地上搭帳棚,只要沒有觸犯刑事行為,市府不會驅離,如果王家長駐,
建商該如何施工,這屬於建商、地主之間的民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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