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都市計劃又出人命了!


AKB濕吧 wrote:
一定會有某縣市的公務...(恕刪)


公務員用推的還不見得能推得動!

又沒有加班費幹嘛那麼費力!

itrs wrote:
反正現在一切都推給公...(恕刪)


憲法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啊
可是死刑廢除了嗎

憲法也明白告訴你
人民依法取得之財產應受法律限制
大埔區段徵收如有違反法律之處
那些抗議的教授學生為何不直接上法院
還訴諸情感喊話做甚麼
麻煩讀書不要只讀一半
你不喜歡的就當它不存在
台南土地徵收好像也一樣出人命,主持公道,追求公平正義的價值

delenatii wrote:
真夠冷血的!!
希望你的家人不會遇到這種"意外"


他跟我非親非故,我幹嘛要熱血呢?洪小弟我都不甩了

你懂不懂"意外"險?不懂沒關係,希望你的家人不會有用到的一天

過了個中秋,查出來了嗎?還是還在民粹辦案??

這樓歪的很嚴重
豆子小珍珠 wrote:
憲法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啊
可是死刑廢除了嗎
憲法也明白告訴你
人民依法取得之財產應受法律限制
大埔區段徵收如有違反法律之處
那些抗議的教授學生為何不直接上法院
還訴諸情感喊話做甚麼
麻煩讀書不要只讀一半
你不喜歡的就當它不存在

就是因為土徵法有問題才要抗爭啊!
還有新聞不要只看一半啦!FB也很多懶人包,用點心好嗎?
張藥房目前高院裁定還沒下來...能拆不能拆還不知道
這麼挺徵收,希望你以後買房買塔位要特別小心喔!

我想說的是私人財產並非跟皇后的貞操完全不可碰觸
但是要很慎重,的的確確是基於公共利益之必要,且不可迴避才來徵收
但是現在的徵收案根本就是為財團服務....
文林苑,美和市,大埔相關土地開發案...族繁不及備載
台灣的國土面積是日本的十分之一,可是台灣的土地徵收案是日本的十倍
有這麼浮濫的徵收案難道不應該好好檢視一下土地政策嗎?

最後我們不談情感, 只看利益!
農地的報酬率跟工業用地相比看起來好像不成比例
但是未來是糧食戰爭的時代,農地一毀幾乎就無可回復
從戰略角度而言,不是應該更謹慎小心嗎?
你以為美國人硬要賣牛肉進來真的只是希望我們吃美牛這麼簡單嗎?
現在糧食輸出都已經變成戰爭手段了, 只有台灣還傻傻地拿水泥往農地裡倒....

那些人又可以借題發揮 無限上綱
了 也許這次乾脆就說馬英九就是幕後藏鏡人是被謀殺的
各駐台名嘴可有新題材胡扯 繼續靈通告費
陸人甲陸人乙也可以爆料 台灣腥聞越來越有看頭了


sean1972 wrote:
有補償就能為所欲為?錢不是一切,人家又不想領那補償,只求不拆屋。
反正出事的不是你家你可能不會理解吧。

先前說逼死人!現在又改成為所欲為了啊?

台灣這麼多公共建設!這麼多道路拓寬!
你以為沒有釘子戶嗎?
乾脆以後什麼事情都不用做了!

還有,只要有合理的補償,要拆我家,我願意配合!
另外,聽說張家在附近還有兩間房子,大埔開發之後,應該會增值!

itrs wrote:
就是因為土徵法有問題...(恕刪)


糧食問題你去查查看農陣用的資料是小麥還是稻米,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政府每年要花多少錢休耕嗎,100多億元,前幾天我才問我伯父說1甲田每年休耕可以領多少錢,他說大概4萬上下,他還說桃園有一個地主,每年不用做事光領休耕錢就可以領200多萬,真是夠扯的了
還有100多億除以4萬等於25萬甲也等於7億5千萬坪的農地休耕。

還有不要再提懶人包了,真的是懶惰人看的包,很多內容都是誤導民眾的資訊
han172189 wrote:
先前說逼死人!現在又改成為所欲為了啊?

台灣這麼多公共建設!這麼多道路拓寬!
你以為沒有釘子戶嗎?
乾脆以後什麼事情都不用做了!

還有,只要有合理的補償,要拆我家,我願意配合!
另外,聽說張家在附近還有兩間房子,大埔開發之後,應該會增值!


就是為所欲為才逼死人,有衝突嗎?

有釘子戶啊,有逼死人的嗎?

你願意配合別人就也要願意配合,這什麼邏輯? 那人家吃屎你也要跟著吃嗎?

房子會增值所以要甘心被拆? 如果真的增值了,那有兩間房以上的屋主都拆一拆好不好?

照你的邏輯,是不是只要因公共建設的開發,不管開發過程中會死多少人,拆就對了?
itrs wrote:
就是因為土徵法有問題...(恕刪)



懶人包?!
懶人包不就是顧名思義只能騙騙懶人的文件嗎?!
你還把它當真理啊?!
懶人包的製作者不認識,資料來源不清楚,你是拿甚麼來判斷懶人包是可以相信的?!

台北文林苑之前也有個流傳廣泛的懶人包,結果呢?
結果被人多次打槍後,製作人之一終於承認內容有誤,也承認她們根本不在乎王家有沒有說謊。
只可惜那位製作人之一至今仍欠缺道德勇氣去更正那份懶人包。
至於大埔的懶人包。
不好意思,也被n多人打槍說是別有心機,內容錯誤百出呢?!
莫非這件事你也不知道?!
拜託,用心點好嗎?!起碼該知道你看的懶人包可不可以相信吧。

文林苑是都更案,跟土地徵收一點關係都沒有
能不能請你先做點功課?

請問以苗栗那種就業機會不多,又沒特別的地方特色可發展觀光的地方
增設園區招商,增加工作機會,活絡地方經濟,算不算基於公共利益之必要,且不可迴避?!
苗栗不比台北就業機會較多,苗栗人也不是二等國民,為什麼就一定要離鄉背井到外地工作?!

張藥房之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確實還沒宣判,但高院之前用"就算發生居住、財產及精神損害,並非不能以金錢或其他方式賠償回復"的理由駁回大埔四戶停止強制拆遷的申請。

PS:要抗爭土徵法,請去找立法院要不就找大法官釋憲,沒事找苗栗縣政府、內政部、行政院、總統府做甚麼?!
在土徵法尚未被宣告違憲或廢止或修改前,以上行政單位有哪一個可以不依法行政啊?!

PPS:你去台南抗議了嗎?!那裏因為是一般徵收,補償費可比大埔差得太多太多了。

PPPS:台灣的土地徵收案是日本的十倍,資訊哪來的,又是懶人包嗎?!
不過光是台灣,台北和苗栗的主客觀條件就能差個十萬八千里,拿不同國家的情況來比,有意義嗎?!


TO:sean1972
大埔案是依照土徵法,哪來的為所欲為?
為所欲為還需要談條件,談補償?!談專案?!
那位網友是說他願意配合,他有說他願意配合別人也一定得配合嗎?!
搞不清狀況就算了,你也別為所欲為的曲解別人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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