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遭法拍!未繳1萬8罰單害無家可歸

clwu5724 wrote:
陳男說,他的郵局存摺(恕刪)


真要故意不繳就會移轉名下房產,還傻傻等政府來強賣
罰單未繳18K
你難道沒有正常收入嗎??有沒有薪資轉帳??
再來我記得是有比例問題的一萬八法拍你的房子你比較不信,你可以去問問相關法律
你應該是房子有抵押什麼的或是借款的沒還出來。
不然怎麼可能,假如你的房子價值千萬 法拍下去那你覺得合理我就決你你腦袋有問題了
想清楚你欠了什麼債,簽過什麼合約書,再來細想為何被法拍吧
kantinger wrote:
https://www(恕刪)


我相信這是真的!

但前提你要碰到貴人(好人),才會是真的!
無照駕駛 闖紅燈
說真的 我們國家罰責太輕了
在歐美國家這是有刑責的
台灣就是太善良 才認為這樣的行為是小事
我們政府把這事當小事處裡 裁罰金額非常輕
是因為事主一直不把政府公文當一回事 事情才鬧大的

所有事都有因果關西 事主很幸運住在台灣
有機會用小錢化解掉非法的行為
但是如果連小錢都不願意花 換來的是政府強行介入
事主唯一能怪的 是自己
finepupil wrote:
你錯了胡亂寄幾次「雙掛號(恕刪)


真好笑!去年執行署執行案件超過1千萬件,別人都沒問題,只有這一口灶有問題,這也叫胡亂寄幾次雙掛號。


逛逛3455 wrote:
我家遭法拍!未繳1萬8(恕刪)


所以共產世界應該是 更恐怖! 更恐怖! 更恐怖!
妖精狩獵者 wrote:
真好笑!去年執行署執(恕刪)


你錯了

這種「一萬罰單強賣民眾房產」作法

明顯不符比例原則+製造更大社會問題

才是根本問題

跟有沒有「雙掛號」無關

如果有「雙掛號」就可以胡幹蠻幹

相信北韓「雙掛號」強送民眾去勞改

你也會覺得好棒棒
老C wrote:
看完本樓,大家的觀念(恕刪)


https://www.tpk.moj.gov.tw/9903/10069/103379/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於執行時發現義務人生活困頓亟待援助時,除暫予寬緩執行外,並視情況辦理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轉 介就業服務中心輔導就業、通報當地社福單位提供各項救助、 諮詢。...

那養孤長幼在其中

不就要辦所謂愛心捐款才對嗎?
finepupil wrote:
你錯了這種「一萬罰單(恕刪)


那你去看房貸繳不出,房屋被銀行拍賣的案件。

幾期沒繳的欠款,也跟房價不成比例,一樣因此被拍賣。

還有執行期限是五年,這件事執行署表示已四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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