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推銷員 wrote:因為陳同佳在香港是無罪之人,香港警方最多只能陪著他搭機來台。坦白說,香港警方陪不陪他來,沒有差別。
這是台灣讓香港警方直接從桃園機場接手,把人帶走。
如果按照此模式,應該是台灣警方去香港機場接手,把陳同佳帶走,但是香港不同意。
香港是要讓陳同佳自行搭機來台,陪同的是牧師,也不是香港警方。
至於你台灣要派警察去香港機場等陳同佳上機、逮捕......如果我是香港政府,我也不會讓你台灣這樣幹。
當初反送中暴動的時候,你台灣可是跟那些暴民連成一氣喔;現在我香港政府對於陳同佳投案這事的態度就是:不阻止但也不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