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ptwo wrote:因為你離題了,顧左右而言他是在說自已嗎?你說的這麼多,是本案件發生的事實嗎??不要過度揣測一些莫須有的事情出現。 為何莫須有?這都有可能發生的呀你如何確定這些不會發生?你自已確定自已不會讓犯人死亡但你無法確定自已或至親不被犯人殺傷或至亡還有,上面的問話問你,會不會後悔?有這麼難回答?
xyzptwo wrote:我會採取被動的迴避,不會採取主動性的致死攻擊。...(恕刪) 請問你要如何被動迴避?!現場還有個懷有八個月身孕的孕婦嚇傻了連自家地址都說不清要跑也跑不快廁所門又不能從外面反鎖你要如何被動迴避?拉著8個月身孕的孕婦急速奔馳嗎?!而且你開口閉口就是要入屋主於罪不要忘了是對方先攻擊的怎麼變成屋主主動性致死攻擊?更何況主動攻擊不等於主動性至死攻擊先別說網友假設不假設其他情況你自己能不能先不要亂編故事?PS:你怎麼知道私闖民宅的只是個小偷而已,你又不是他;不管對方是否只是個小偷,至少屋主當時不知道而且你不必那麼冠冕堂皇的說不會殺死對方,屋主也只是要壓制對方,只是失手了;如果哪天我拿個花瓶砸小偷,誰知道我會不會砸出個致命傷,話別說的那麼絕對
如果屋主不被重判 台灣才真的沒天理竊賊闖空門 不代表屋主有權力可以打死竊賊判死刑可能太超過 關個二十年剛剛好什麼二屍三命 都是屋主自己在講 因為死人不會說話如果竊賊拿刀準備殺人 屋主殺死竊賊可能還情有可原如果屋主身上沒刀傷 說什麼兩屍三命會不會太可笑
明月書流 wrote:如果屋主不被重判 ...(恕刪) 屋主當時知道對方有刀沒刀有槍沒槍嗎屋主當時就知道身才更高大對方博鬥技巧差嗎警方2分鐘就到你以為屋主能反應的時間有多少?TO:xyzptwo對方私闖民宅,還主動攻擊,屋主本就有權自我防衛這種殺人......合理我認同美國法律"家是保壘"的看法
豆子小珍珠 wrote:屋主當時知道對方有刀...(恕刪) 就看法官怎樣判 如果是我來判 肯定判屋主重刑這是台灣不是美國 屋主有權利自衛 但是沒權利殺人如果驗出屋主身上有刀傷還有輕判可能 沒有的話 判給他死就對了如果在家殺人就沒罪 以後是不是想殺誰就設法引對方來自己家裡殺了之後再推說對方是小偷 屬於被迫防衛 反正死人不會說話怎樣都是活人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