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ogoo wrote:
說話的一大堆,累積盈...(恕刪)
否則你覺得一台醫療機器要多少錢?不用準備錢來預備應付意外狀況?
尤其醫療社團法人還受到衛福部規定必須持有一定的資產才能設立
加上法律規定醫療財團法人不可分配盈餘給個人,如有結餘祇能用於醫院之發展或存入基金
只要次年沒有虧損或是突然買一堆房地產還是醫療儀器
有一定程度的累積盈餘有啥問題嗎?
因為法規就是希望醫療社團法人能永續發展並持續精進阿
不只財報必須送交衛福部審查而已 想捐贈還必須經過政府同意
你總不會以為醫療社團法人的法規跟小英基金會的法規是相同等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