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我的文章, 無論找"事實判斷", 或"判斷事實", 都找得到,
網路上搜尋這樣的關鍵字, 多到爆, 甚至律師也這樣用
"事實判斷"是亂用? 為什麼要聽你的?
fatlee3 wrote:
既然你不懂,何不先...(恕刪)
既然你不懂,何不先查一查讀一讀?
請不要自己隨便找個名詞或曾經聽過就來亂用
你要講法律的話名詞的專業專有性更要特別精準
法律會說:「認定」事實,「判斷」罪責。這是有意義和必要性的
認定:承認確定
Determine: to conclude or ascertain, as after reasoning, observation, etc.
判斷:對事物有所肯定或否決的思維形式
Judge: to infer, think, or hold as an opinion
法律上「判決判斷」某人某團體的「對錯」或「責任」是根據已「認定」的「事實」來進行的
人的判斷有可能會保含自己的主觀意見想法,事實的認定則不包含主客觀意見
我前面講過了,fact 事實 and opinion 意見 是不同的
如果你不懂,應該好好讀一讀
我找了法律最基本的給你看
請先讀懂再討論
http://mcu.edu.tw/~mklee/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