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沒遺書..只靠他自己寫作的一本書..以及他父母的申明文.就想定罪???

總覺得你在唬爛:

你給我的文章, 無論找"事實判斷", 或"判斷事實", 都找得到,
網路上搜尋這樣的關鍵字, 多到爆, 甚至律師也這樣用

"事實判斷"是亂用? 為什麼要聽你的?




fatlee3 wrote:
既然你不懂,何不先...(恕刪)
既然你不懂,何不先查一查讀一讀?


請不要自己隨便找個名詞或曾經聽過就來亂用


你要講法律的話名詞的專業專有性更要特別精準


法律會說:「認定」事實,「判斷」罪責。這是有意義和必要性的


認定:承認確定
Determine: to conclude or ascertain, as after reasoning, observation, etc.


判斷:對事物有所肯定或否決的思維形式
Judge: to infer, think, or hold as an opinion


法律上「判決判斷」某人某團體的「對錯」或「責任」是根據已「認定」的「事實」來進行的


人的判斷有可能會保含自己的主觀意見想法,事實的認定則不包含主客觀意見


我前面講過了,fact 事實 and opinion 意見 是不同的


如果你不懂,應該好好讀一讀


我找了法律最基本的給你看
請先讀懂再討論
http://mcu.edu.tw/~mklee/7.pdf



abcpanadol wrote:
總覺得你在唬爛:

你給我的文章, 無論找"事實判斷", 或"判斷事實", 都找得到,
網路上搜尋這樣的關鍵字, 多到爆, 甚至律師也這樣用

"事實判斷"是亂用? 為什麼要聽你的?



你要說我放屁 說我唬爛也隨你

剛剛也給過你資料了,你不讀書也隨你

fact is to be determined 這是最基本的字面上的觀念

你大可以找一堆沒有知識 亂寫東西的 文章也拿出來自己認同

但是我前面寫的是官方也是字典上的意義

是邏輯訓練上 也是科學教育裡最基本會學到的

你不讀,想要隨便找一些不懂的人講的話來說我是錯的,還是隨你
剛剛GOOGLE搜尋(被強姦 精神分裂) 竟然出現一堆令人難過的新聞如下:
所以我猜 漂亮寶貝林奕含精神失常再自殺..主因就是:被強姦.

1.廣東14岁少女被10多名男子轮奸患精神分裂症- YouTube
2.女兒被強暴至精神分裂,媽媽外婆卻不報警,不就醫
3.花季少女被强奸,致精神分裂,这故事太悲惨了| 自由微信| FreeWeChat
4.女孩拒绝“富二代”表白被强奸受惊吓精神分裂-搜狐新闻
5.云南24岁女子疑被强奸后又被暴打致精神分裂-健康频道-手机搜狐
6.性侵精神分裂女兒父無罪改判9年-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7.荆州少女遭强奸患精神分裂症被铁链锁家里6年-龙腾网
8.十五岁少女在学校被强奸未遂,造成精神分裂,请求法律帮助_百度知道
9. 6年生了3个孩子的“精神分裂症”女孩,究竟经历了什么? - 简书
10.佛山少女遭性侵后患精神分裂用刀片自残满身伤痕_新闻_腾讯网

space123 wrote:
剛剛GOOGLE搜...(恕刪)

你也可以GOOGLE一下
嘿咻後被甩 小三告性侵不成
高職女酒後與4哥們多P 東窗事發告性侵
其實也還好 要用嘴定罪別人是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並無法阻止

會擔心下一代學習環境的自然會生氣

當然對於想要玩玩愛情遊戲的人 可能會一直想要證明只要多少歲就是合法的

而實務上只要是心術不正想騙人 終究會有出事的一天

假設一個人一直說自己最愛你 但是卻一直劈腿

這個人在法律上也是無罪 但我覺得出事也是遲早而已

搞不好有些都杜撰
algerno2 wrote:
如果台灣真的因為這...(恕刪)
林萬億與小他31歲的女學生沈詩涵在七夕通姦被其妻周淑美捉猴

林萬億同僚范雲還特別投書中「抓姦政治學 可以休矣」挺林萬億

她並支持通姦除罪化多元成家

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僅說「感情的事很難說…」

與林共事多年的老師說,林與學生互動很融洽,師生戀傳聞沒斷過,

該師質疑:「社工系應要輔導別人,而不是自己陷進去,他這樣對社工系是很大諷刺。

林萬億是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每個月領國家幾十萬元

xenofenrir wrote:
林萬億與小他31歲...(恕刪)

沒有辦法,現在執政黨的這些官員都是這副德性

TfhC wrote:
你也可以GOOGLE...(恕刪)
你也可以GOOGLE一下
嘿咻後被甩 小三告性侵不成
高職女酒後與4哥們多P 東窗事發告性侵


小三死了嗎?

abcpanadol wrote:
小三死了嗎?


原來鄉民的基準是有沒有死人,難怪桃園性侵案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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