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但是因為2000年有私心的修法,刻意排除僑民返台競選總統的狀況,所以卡到了蕭美琴... 按照國籍法第四條即使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仍屬於歸化如果蕭美琴是這一類那賴蕭就GG
"在海外地區的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來源之一,是中華民國國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4]:96。從國籍上,可分為多重國籍者和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9]:58。2012年時,林書豪的個案顯示,即使擁有出生地的美國國籍,不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仍被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大馬1251 wrote:按照國籍法第四條即使...(恕刪) 目前看起來,蕭美琴根本沒辦法有歸化以外的選項....因為2002為了居留權才參選僑選立委的說法,已經成為斬釘截鐵的證據而且,2000年的修法、2002的參選取得居留權至今已經有20年以上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現在就看賴清德打算怎樣硬拗不管他怎樣曲解事實,都會對他的人生評價產生很大的影響守法 = 失去參選資格曲解 = 為了私利而扭曲事實的政客
笑死人了!你那什麼戰力還要戰?想到怎麼說明何謂「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了嗎?中央廚房給你資料了嗎?蕭美琴要如何從「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搖身一變!變成當然中華民國國民呢?Ok1988 wrote:我等下再戰先準備資料...(恕刪)
tzechiny wrote:笑死人了!你那什麼戰...(恕刪) "在海外地區的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來源之一,是中華民國國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4]:96。從國籍上,可分為多重國籍者和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9]:58。2012年時,林書豪的個案顯示,即使擁有出生地的美國國籍,不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仍被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Ok1988 wrote:"在海外地區的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來源之一,是中華民國國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4]:96。從國籍上,可分為多重國籍者和單一中華民國國籍者[9]:58。2012年時,林書豪的個案顯示,即使擁有出生地的美國國籍,不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仍被中華民國政府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林書豪有參政 需要看他是歸化還是中華民國出生的國民?比這個有任何意義?
別跟我貼法條!欺負我沒念書嗎?我只聽政府的!政府做的事一定有法條!你別亂貼政府沒做的法條!請說明何謂陳大部長口中所說的:「有機會」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我們的部長不但說了,還徹底執行了!所以肯定是有法有據的!你想呼攏誰?Ok1988 wrote:"在海外地區的臺灣地...(恕刪)
ant1964 wrote: 但是,因為國籍法2000修法的限制,蕭美琴成為不能參選正副總統的中華民國國民對吧? 不對。另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在規範。蕭美琴是歸化,2002年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第20條有明文規定,不能登記參選。
JasonQ wrote:目前看起來,蕭美琴根本沒辦法有歸化以外的選項....因為2002為了居留權才參選僑選立委的說法,已經成為斬釘截鐵的證據而且,2000年的修法、2002的參選取得居留權至今已經有20年以上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現在就看賴清德打算怎樣硬拗不管他怎樣曲解事實,都會對他的人生評價產生很大的影響守法 = 失去參選資格曲解 = 為了私利而扭曲事實的政客 完全無視國籍法第二條.....是傻傻分不清楚嗎?錯,100%故意把居留 戶籍 國籍 歸化攪在一起....
Kake wrote:完全無視國籍法第二條..... 蕭美琴承認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且根據國籍法第四條即使蕭美琴的父或母現為或曾為中華民國國民仍屬於「歸化」哥布林不要再拿第二條鬼打牆了很低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