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王家,文林苑都更案的解決之道

亞利安星人 wrote:
奇怪,是王家挖洞還是...(恕刪)


今天王家拿出證據來說他們確實不知情我就相信王家是被硬上弓

喔對喔,王家拿出來過結果法院不信嘛~

王家信簽收後,事後才說沒收到,這是王家的問題還是建商的問題?

先反咬說信寄錯地址沒收到,被法院打槍後才改口說被老人家拿了誰的印章收到信後不知道丟去哪

王家參加了會議簽了到,事後才反咬從沒去過,這是王家的問題還是建商的問題?

先是反咬建商偽造文書,說簽到人當天上班"理應"沒辦法參加,照片被翻出來後才改口說有去一下就馬上離開

反正話都王家在說嘛~

都更法本身就是在保障不同意戶的意見不會被建商神隱

結果遇上這個奇杷王家自己躲起來了兩年還怪別人沒找到它?

而世居百年,六代鄰居沒有一個人跟他們提過都更的事情?

一個淡江大學建築系研究所畢業後又任職於建築師事務所可是確又不懂建築法規的王耀德知道都更有強制性,卻查法條查了兩年都找不到一個人問?

原來王家顧人怨還是遺傳呀

這就是你們口中的"道德瑕疵"跟"鑽牛角尖"

王家不照規矩來,到最後被法院判敗訴強拆

現在能不能蓋應該回去是王家要去跟同意戶求,怎是同意戶還得低下頭來跟滿嘴謊言的王家妥協?

此例一開,以後還會有人想當同意戶嗎?

套句你們之前最愛用的話

王家有人權,同意戶就沒人權嗎?王家被拆,同意戶就沒被拆嗎?

就連多數決都不能處分死刑犯的財產了,又憑甚麼要讓王家去要求照規矩走的同意戶們妥協讓利?

今天要是同意戶願意與王家同一陣線,我也樂觀其成,畢竟這仍是整件事情的最速解

但這絕對不會跟啥"遲來的正義"扯的上邊

反正也只要靜候佳音,讓王家作他們該作的事情就好

我還是保持原猜測,5戶5車位+N,建案繼續

kf211434 wrote:
今天王家拿出證據來說...(恕刪)


知情就會被劃出嗎 謊言E一直提畸零地那知情有何用 而且強迫都更不叫硬上弓叫什麼

王家是說謊 難道就要強迫他們嗎 哪條地方自治法律可以

建築業都反對樂揚做法 未整合全面就拆屋賣屋 傷害住戶利益 你們有誰提過
肥貓宅男 wrote:


知情就會被劃出嗎 謊言E一直提畸零


所以你的意思是以後遇上不如你意事也都別抵抗,像王家一樣挖洞給人跳就好?

今天都更法就是可以讓不同意戶可以有機會談到同意,36戶也不可能一開始就全數同意呀,為啥人家就可以坐下來談,王家卻可以逃兩年後才跳出來喊價?我不齒的就是這一點,無論是兩億伍億,還是王媽媽想要的一樓店舖,都該在協調時提出,而不該是為了為了自身權益而刷計謀躲避協商,再用“被害者”這種聳動的身份去博取社會同情
豆子小珍珠 wrote:
咦咦咦?!瞧你開口閉...(恕刪)


你不說還不會有人笑你,

98年核發100年到期,

展延一年只能用到101年。
kf211434 wrote:
今天王家拿出證據來說...(恕刪)


同意戶被拆該怪的是建商,

關王家什麼事?

好奇怪,

一群人口誅筆伐罵王家要幫同意戶討公道,

但碰上建商責任馬上自動迴避掉了?

我早說過文林苑案本來就無關什麼公平正義,

私利喬不攏而已,

若沒有文林苑案,

褚家早就被建商用一樣手法併吞掉了,

還有人認為依循正常管道有用?

PS

本來現在就不應該碰都更,

瓏山林那邊現在也傳有問題了。



  褚明男說,兩年多來他透過存證信函、口頭告知方式向樂揚表達強烈拒絕,並向營建署、北市都更處陳情,都更案卻持續進行,政府單位僅回應再和建商溝通。前年10月樂揚代替他執行「權利變換抽籤作業」,抽籤後他僅換回3戶樓上住家,1樓店面憑空消失。

  對此,樂揚經理戴昇益表示,樂揚會持續溝通,不確定會否排除褚家。北市都更處主祕方定安表示,該案已進入公開展覽30天階段,最後進入小組會審查、更新審議會審議,屋主可在審議會審查時加入討論。


是否拆除看修法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指,若褚先生是該都更案「最後1戶」,未來是否強制拆除,
要看這次《都更條例》修法狀況。





◎ 鄭閔文

都市更新條例增添的「文林苑條款」,雖然可以保障往後都市更新同意戶和不同意戶的權利,但對於早已是都更的受害者來說,也因為政府的慢半拍感到心寒。

文林苑最大的爭議,其實是卡在建商在還沒取得不同意戶王家的同意下,就開始販賣預售屋,而同意戶們也在建商的隱瞞下搬出來,等到房子被拆後,才得知建商尚未取得王家同意,這一切完全是建商鑽法律漏洞,也顯示都更條例的不嚴謹。政府總是在事情發生後,才想到要修訂法條,那為何制定前不多想想可能發生的情況,竟然讓建商有機可乘,其所造成的遺憾和風波,已經不是修訂條款能夠彌補的。

再者,雖然媒體上有關文林苑的報導已減少,但請別忘了,爭端尚未解決!郝市府的介入協商根本毫無成效。在拆遷完王家後,郝市府態度消極,似乎認為已依法行事,剩下就不是他們的責任,導致現在變成建商、同意戶、不同意戶三方僵持不下的局面,對比拆遷前的強硬手段,現在的不想管事,只凸顯郝市府的決策非常粗糙,完全沒想到拆遷完的後續處理。

拆遷已成定局,重點是要儘快解決爭端,積極與王家協商。看是要就地重建也好,或是其他方法也罷,對我們同意戶來說,並不想與王家對立,只希望此事儘快落幕,大家都可以儘快回去真正屬於自己的家。

(作者為文林苑同意戶)


2012-11-2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8/today-o6.htm




亞利安星人 wrote:
同意戶被拆該怪的是建...(恕刪)


本來就該怪王家不是嗎.先是獅子大張口建商不從就操作民粹.

第二個該怪的就是市府.市府結果因為政治考量屈服於民粹

結果消極不作為.文林苑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大家依法而行

畢竟這是個民主法治社會
亞利安星人 wrote:同意戶被拆該怪的是建商,關王家什


講到建商都知道是在逃避責任,講到王家就手一攤說是各為私利

今天36戶都能喬到同意,王家連喬都不去喬就搞神隱,憑啥說沒用?

不知情還能表達不同意,沒參加過就知道沒用

不僅能通靈還能預測未來

原來王家是神棍來著呀

對,今天拆的是建商

但到今天仍“各為私利”而卡在中間,搞的所有居民蓋不回去回不了家的只有王家沒有別人啦
kf211434 wrote:
講到建商都知道是在逃...(恕刪)


◎ 鄭閔文

都市更新條例增添的「文林苑條款」,雖然可以保障往後都市更新同意戶和不同意戶的權利,但對於早已是都更的受害者來說,也因為政府的慢半拍感到心寒。

文林苑最大的爭議,其實是卡在建商在還沒取得不同意戶王家的同意下,就開始販賣預售屋,而同意戶們也在建商的隱瞞下搬出來,等到房子被拆後,才得知建商尚未取得王家同意,這一切完全是建商鑽法律漏洞,也顯示都更條例的不嚴謹。政府總是在事情發生後,才想到要修訂法條,那為何制定前不多想想可能發生的情況,竟然讓建商有機可乘,其所造成的遺憾和風波,已經不是修訂條款能夠彌補的。

再者,雖然媒體上有關文林苑的報導已減少,但請別忘了,爭端尚未解決!郝市府的介入協商根本毫無成效。在拆遷完王家後,郝市府態度消極,似乎認為已依法行事,剩下就不是他們的責任,導致現在變成建商、同意戶、不同意戶三方僵持不下的局面,對比拆遷前的強硬手段,現在的不想管事,只凸顯郝市府的決策非常粗糙,完全沒想到拆遷完的後續處理。

拆遷已成定局,重點是要儘快解決爭端,積極與王家協商。看是要就地重建也好,或是其他方法也罷,對我們同意戶來說,並不想與王家對立,只希望此事儘快落幕,大家都可以儘快回去真正屬於自己的家。

(作者為文林苑同意戶)


2012-11-2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28/today-o6.htm



連同意戶都有人看不下去建商做為了,

怎麼還是有人要幫建商抹粉?

我也贊成懲罰王家啊,

就送設計變更把它畫出去啊!

未來沒得蓋當回收場什麼的都隨他們,

是誰勾勾纏在要人家土地的?

自己去google同意戶發過幾次不同意變更設計的新聞稿吧!


同意戶和建商要是有做任何排除王家都更的動作我馬上倒戈改幫同意戶說話。
亞利安星人 wrote:同意戶和建商要是有做任何排除王家都更的動作我馬上倒戈改幫同意戶說話。 「
那你可以開始啦,你貼的文不就算是有動作了我也贊成讓王家蓋回去呀,然後在用違建名義當著王家的面再拆一次

這才叫遲來的正義
依法行事是吧?

看看怎麼樣達到足夠的%數來多數決。

真以為法律保障得了一般人?



  不論都更或合建,有些不肖建商為了達到同意比例,花招盡出,大鑽法律漏洞,遊走灰色地帶。最近瓏山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松山路、永吉路一個建案當中,甚至使出信託和人頭的招數,企圖以最低的同意比例強渡關山。幸經市議員李慶元多次質疑,如今整個案子已經暫緩。 李慶元說,瓏山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包括信託以及製造同意比例人頭,可以算是最新的都更陷阱。他解釋,這塊地早期是遷建基地,屬於公告劃定,瓏山林大約三年前就進駐,開始跟地主談都更。稍後,皇翔建設也在這裡設立辦公室,形成兩家大建設公司同時要搶食這塊大餅的情形。 根據法令,公告劃定申請都市更新概要,同意比例要達到百分之十;接下來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比例則要達百分之六十八。瓏山林在這裡遊說住戶的同意比例,始終無法突破。

  也因此,瓏山林想到一個方式:利用製造人頭,湊到百分之五十的同意比例,再以迅行劃定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李慶元解釋,公告劃定的同意比例是百分之六十八,瓏山林企圖把公告劃定變成迅行劃定,如此一來,同意比例就可以降為百分之五十。

  「他們的做法,先把一個王姓地主的房子解除信託,接著將王姓地主名下十四.一三坪的土地,捐出○.五七坪給四十五個人,每個人分到○.○○一三坪;又把王姓地主名下三十一.○九坪的房子,再捐出三坪給四十五個人,每個人分得○.○六○五坪。」

  「重點是,王姓地主捐贈的對象,大多是瓏山林相關企業董監事等人員,之後這些人都同意都更,一下子就衝高了同意人數比例,達到百分之五十。」

  瓏山林達到百分之五十的同意比例之後,就以迅行劃定的同意比例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台北市政府也收件審查。李慶元透露,更離譜的是,瓏山林後續自辦說明會時,竟有二名都市更新委員列席,為其背書。

  李慶元則質疑,都市更新條例第七條對迅行劃定有條件限制,必須是因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害,或是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又或是為配合中央或地方之重大建設;符合這三個條件,才可以將該區塊視為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這塊基地,完全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台北市政府卻也收件審查,不是很奇怪嗎?」

李慶元表示,他在市議會多次質詢,瓏山林所提出的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以及事業計畫範圍,並非市府重大公共建設及設施更新區,為何可以主張享受百分之五十的特許同意比例?市府官員的態度都是一樣:依法處理。

瓏山林:地主捐贈是個人自由

  瓏山林在松山路、永吉路負責整合的主導人叫王台生,他是瓏山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鴻堯的朋友,也以瓏山林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顧問的名義,出面跟地主周旋。王台生表示,他對此案的進度並不清楚,需要全盤了解後才能做出回應。

  但稍後,他透過威勝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宏邈做出說明。劉宏邈說,當初瓏山林是先函詢台北市都更處,得到的答案,就是只要二分之一同意比例即可,才會以迅行劃定的同意比例提出申請。「我們也有公文,白紙黑字,又透過市議員確認,不知市府為何會做出這樣的裁定?」

  對於李慶元指控的製造人頭,劉宏邈解釋,捐贈是個人自由,沒有違法,也不需要理由,地主要捐給誰,任何人都無法干涉。他又說,幾乎所有建案,都會用這種方式。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