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issant wrote:此板果真臥虎藏龍。鄉...(恕刪) 不用編劇,只要有正常邏輯判斷的人都能知曉前因後果1.退伍前最後休假返回因一支普通手機送士評會2.直接往上通報,無人阻擋3.主導士評會決議4.體檢快速過關5.要退伍的紅軍士官在禁閉室被操個半死太多跡象顯示並肯定洪某是被整,只是這群人沒想到他被整死目前只差負責操練的戒護士有無被交辦前面困難的都做足了,在813都可以如此神通廣大難道自己旅理面的禁閉室搞不定?
vicence wrote:目前只差負責操練的戒護士有無被交辦...(恕刪) 查了一個月 就是查不出陳毅勳有被交辦依刑事訴訟法 第154條......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無證據證明陳毅勳有被交辦,不得推定其有犯罪事實並定罪
vicence wrote:不用編劇,只要有正常邏輯判斷..(恕刪) 江國慶當年剛好在命案現場摸魚睡覺,在沒有充分證據下, 只用正常邏輯判斷,就被軍方調查人員咬定是兇嫌,因而冤獄慘死. 沒有證據,只用推想判斷,很容易發生誤判冤獄.許榮洲,當年和江國慶同期上下舖,是個戀童累犯,2011年再犯被抓時,自白犯下江案. 但今年已經被法院以證據不足,二審改判無罪當庭釋放了,由於許自前年被收押至今796天,未來若獲判無罪確定,將至少可獲賠238萬元刑事補償金.司法講求證據,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不像軍法用邏推論,就將人定罪..看來 洪案裡的嫌疑人,大部份最後可能可脫身. 洪家一直希望嚴懲所有相關人士,現在案件移轉後,可能反而要失望了.
pqaf wrote:司法講求證據,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不像軍法用邏推論,就將人定罪..看來 洪案裡的嫌疑人,大部份最後可能可脫身. 洪家一直希望嚴懲所有相關人士,現在案件移轉後,可能反而要失望了. 這才是司法的精神司法制度不是為了滿足被害人家屬而建立的洪案受害人死了,不是非要有人陪葬才叫做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