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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2232016 wrote:
兩夫妻荒唐,可小孩是...(恕刪)


是啊
不過要兩百萬請找親友跟銀行
該做的台灣駐韓代表都已經做了
不要妄想台灣政府出錢全民買單

一開始要是不擺出一付全天下都對不起我我好可憐的臉
台灣人很善良
相信會捐款讓這孩子回來
但親友團的態度是怎樣??
即使現在全刪文跟態度大逆轉

寫過說過的東西別當鄉民眼睛跟記憶有問題啊
都沒有被牽著走,表示台灣還有救
不禁讓我想起毒奶那一對夫妻,不知道現在安好嗎
這種新聞往往風頭過了就沒事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初次看到這則新聞時,第一個念頭就是;「七個月還敢出國玩??」完全沒有其他念頭。

真是心臟大顆!!
相反的我只對外交人員感到敬佩。

沙灘貝殼 wrote:
初次看到這則新聞時,...(恕刪)


懷孕還出國玩,

這就先錯了

現在要台灣大眾出錢的原因,在哪裡呢?
第一:沒錢還敢生小孩
第二:懷孕7.8個月還出國

出國千萬不要出意外~~朋友現在頭很痛(更新)

這樣的標題就錯了,斷章取義
因該改成 出國可以,但 有孕在身,請務必拿小孩開玩笑


最可憐的還是小孩

真希望小孩,能順利的長大。
旅平險不是有什麼海外就醫的嗎?
反正不管怎樣
政府做他分內該做的事情
補助有法源依據的補助
其它不夠的錢看是這夫婦自己要怎樣生出來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了

千千萬萬不要叫政府花納稅錢去幫他們擦屁股就好了
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
台灣很多人現在都不懂什麼是責任了
〔自由時報記者姚介修、魏怡嘉、陳慰慈/綜合報導〕到韓國旅遊跌倒導致早產的孟太太,昨天跟先生一起回到台灣,才一千三百公克的小嬰兒必須在保溫箱照料,預估兩個月醫療費高達三百萬元,夫妻倆回台籌措龐大的醫療費,且須在十五天內支付給韓國醫院。
懷孕七個月、預產期為五月二十四日的孟太太,是因不慎在韓國飯店廁所滑倒而早產,夫婦倆昨日下午搭機回台籌措龐大醫療費用,坐在輪椅上的孟太太仍然虛弱,不斷掩面哭泣。

外交部先行作保 助兩人搭機回台

對於傳出孟先生不滿台灣駐韓外館協助不力,孟先生昨表示,因所需費用達二百九十六萬元,他不知道保險是否會支付,又沒有不動產抵押,於是希望外交部可以先行代為支付這筆費用,但是外交部遲遲沒有回應,後來外交部就先行作保,讓他的太太出院,再協助安排他們搭乘華航班機回台。

小嬰兒須留在保溫箱兩個月
外交部已澄清第一時間即派人赴醫院探視與協助,包括與醫院洽商醫療費用問題,並未不理會。孟先生昨表示,可能是雙方在溝通上有誤會,除感謝外交部駐韓辦事處協助外,包括當地慈濟、旅行社及朋友都有協助,他沒想到韓國的醫療費用這麼昂貴,目前小嬰兒還在韓國醫院,希望能得到台北市政府或是來自政府其他管道的借貸支付醫療費用。

健保署︰半年內檢具收據可申退
目前多數航空公司會禁止懷孕卅二週後的旅客搭機,健保署官員表示,民眾如到國外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可檢具醫療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當次出入境證明影本等文件,於六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核退,核退標準依健保給付規定核實支付,但訂有上限,目前門診每次核退上限為一千九百六十七元,急診上限每次三千二百三十七元,住院上限則為每天七千三百零九元,新生兒屬依附健保也適用。

北市府官員私下表示,急難救助金都多用於中、低收入戶及天災補助,應無旅行發生意外、造成醫療支出相關急難補助的適用申請,市府不太可能因個案而破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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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作保,這意思是說,這對夫妻如果15天內付不出錢,外交部要先行買單,
再回頭向這對夫妻要錢嗎?

還是請這對夫妻向各自的夫家與娘家,兄弟姐妹與親人借錢籌款.
如果兩方所有家人/親人也不願意拿出儲蓄,抵押房地產借錢給這對夫妻,
為何國家(納稅人)要先買單呢?


國家如果有資源是該用在國內沒飯吃的低收入戶與學童,
不應該是替有得吃/有得穿/有得出國玩的享樂一族買單.

既然有多餘的財力出國玩,懷孕七個多月還出國玩,身為成年人就該自己評估風險,
做好準備. 現在出了事,要求國家先買單,實不可取.

alex0815 wrote:
韓國慈濟以幫忙協助解...(恕刪)



貪玩的白目夫妻 可憐的BABY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蝶舞丹楓 wrote:
感覺上他們就原本以為哭哭鬧鬧台灣政府好爛
就會有鄉民會幫
可是關臉書前
我有點看過孟太太的臉書
這位太太生活過的超優渥啊
哪個小小受薪階級還能過那麼享受的


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平常生活如果挺會犒賞自己,懷孕七個多月仍然要出國玩,
不能出了事,要搞民粹,要全國納稅人買單啊!

兩夫妻湊不出200-300萬可以理解,
但雙方父母/兄弟姊妹與至親,全部加起來也湊不出來嗎?

如果自己的直系與旁系血親,都不願拿出積蓄,去抵押房產借錢,
那麼恐怕是他們的家人對此夫妻的還款能力也有疑慮.

國家(納稅人)更不應該出面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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